本文介绍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条文内容释义及解读,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n]5Pfg|a
这里“承认自己所犯罪行”,是指被告人对起诉书对其指控的罪名和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I 6<LKI/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指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和犯罪证据都没有异议。 #3?"#),q
如果被告人对罪名或犯罪事实或证据提出异议的,都不属于没有异议。 Ue,eEer
23p.g5hJi
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 e*(
_Cvxp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条文内容 =yqg,w&Q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Ya;&F.'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rc%*g3ryLG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CnY dj~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4U)%JK.ta
n
Zx^ej\
T?u*ey~Tv
本条共有两款。 w8>bct3@
第一款是关于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范围的规定。 {B
A Z`I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案件: I|>IV
一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即指人民法院根据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认为案件事实简单明确,定罪量刑的证据客观全面,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ci(BPnQ
二是,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vY)y\W{
这里“承认自己所犯罪行”,是指被告人对起诉书对其指控的罪名和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Q7V99{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指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和犯罪证据都没有异议。 B1i'Mzm-4
如果被告人对罪名或犯罪事实或证据提出异议的,都不属于没有异议。这里的“指控”既包括公诉案件的起诉书也包括自诉案件的起诉书中的指控。 \[+':o`LH
三是,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没有异议的。 T_)+l)
EmP2r*"rb
}!s$
/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