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小区里有物业公司,那么说明该物业工作没做到位; 如果该小区里没有物业公司,那么可以向区域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反映情况,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协调或由派出所处理。
法律依据:《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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