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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mr_韓少.于2024-03-16 22:46发表的 :有人对王父亲说,你不需要节哀,你得让他们节哀 (2024-03-16 22:46) /s_$CS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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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lvqinfu于2024-03-16 21:25发表的 :板凳, : ?z E@Ct 以命尝命 ,天经地义,但是他们都是未成年人,有保护伞免死金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枪毙不可能的,呵呵。所以,修改法律已刻不容缓了。 T(iL#2^ (2024-03-16 21:25) uoe>T:
引用 引用楼主抱着地瓜看星星于2024-03-16 22:08发表的 :可以不用以命偿命,但是要终身监禁,免得出来祸害人间 (2024-03-16 22:08) Ax"I$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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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66688于2024-03-17 09:01发表的 :恶魔在人间,孩子的父亲不会轻易放过他们的,他已经一无所有 (2024-03-17 09:01) GL_a`.=@
引用 引用楼主66688于2024-03-17 09:00发表的 :从小教育好,勿以恶小而为之 (2024-03-17 09:00) QJ ueU%|
引用 引用楼主真心6英雄于2024-03-17 09:17发表的 :从法学来讲,法律讲惩罚,其实一命抵一命不是惩罚而是两清。 (2024-03-17 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