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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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Y 各商贸流通经营单位:
UM+g8J{$*; 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和压降一般事故,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大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商贸流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稳定,现将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告知,告知书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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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Pl 1.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T^X um2Ec 2.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q$HUIX 3.要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C|y ,r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U\YzE.G1]S 5.要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IL9~F 6.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及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s=#[>^? 7.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zX^Sg-[ 8.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jH 9.N4L 9.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溧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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