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就是绕不开过去的话题。 W3n[qVZIC
烟花爆竹“禁”“放”之争可以说是旷日持久。禁有禁的道理,放有放的理由。一边是习俗传承、产业发展,一边是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立足点不同,态度也判若霄壤。到底由谁说了算?首先当然是法律。此次,国家从更高法律层面给出了表态,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全面禁燃令”不合法 ..=lM:13|
从法律效力来讲,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当两者有冲突时,必须要服从上位法。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上位法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从中也可以看到,法律法规已经为限制烟火爆竹燃放预留了因时因地制宜的灵活处理空间。也就是说,烟花的“禁”与“放”,并不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中间还有“限”的地带。 E CPSE{
然而,一些地方在制定政策时却不分时段不分区域出台“全面禁燃令”。按照地方政策、法规必须遵循上位法的规定 ,Qj\_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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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小小烟花,折射的法治中国背后的法治理念。这不由让人想到另外几件“小事”。近日,江西、四川等一些地方以消防、环保为由禁止居民私熏腊肉,石家庄某菜市场以治理大气污染为由责令商户停止面条、饼丝加工、煎饼制作。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件背后,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在执政监管上法治观念、科学精神之淡薄,由此对社会运行和公民权益产生不当干扰。 0f9U:)1z
面对一些历史悠久的民风民俗,不能简单将其视为整治对象。比如烟花爆竹燃起的那一刻,既是传统文化在绽放,也是老百姓美好愿望在升腾。以环境污染、消防安全为由一刀“切”下去,当然可以直接杜绝不少隐患,但是也切断了与传统的联系,切伤了群众的感情,这也就难怪禁燃令在“实践中较难执行”。 <}F(G-kV6
一枚烟花、一块腊肉,蕴含传统与现代的张力。能否让它们与城市治理彼此兼容、与社会文明相得益彰,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地方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需要多方面综合考量,只有善于捕捉时代变化、把握群众意见,提升自身法治意识和精细化治理水平,才能让公共政策经得住法律检验,让群众满意。 !p_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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