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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43楼lvqinfu于2024-01-15 11:56发表的 : Y^eX@dEFR 从道德层面上看,业主把公共区域当做自己的停车位,是典型的以公济私行为,是一错也。从法律层面上了看,业主把别人停的车辆戳破,行为上属于故意损坏别人的私有财产,是违法行为,更不是过错那么简单。受害者进行调查取证,情况事实清楚,有理有据,进行口头上的谩骂,何来侮辱一说,难道汽车轮胎被无端戳破了,还要笑脸相迎说,你戳的好,值得表扬,奖、奖、奖吗。众所周知,中国的公检法司系统部门是干什么的,是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的。是的,任何事情是可以调解协商的,但是对对与错的【颠倒和谐】是相关部门不作为烂作为、甚至可以说是渎职包庇的行为,其造成的恶果及不良的社会风气与十几年前南京的彭宇案可谓异曲同工。也可以说是彭宇案的翻版。从两极背反理论来分析,受害者的道歉,就是施暴者的狂欢,施暴者的狂欢就是对受害者的侮辱,没有之一只有【最】,受害者的道歉就是对施暴者行为的纵容与鼓励,公检法司部门失去了公平正义的砝码,甚至可以说与施暴者同流合污,公信力已荡然无存,很明显的对与错也可以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被和谐成错与对,这仅仅是毁三观吗。呵呵 zzJ^x8#R R7 K .ev\M0Dt n&7@@@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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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苦逼逼的日子于2024-01-15 17:38发表的 :这种人换成我别说网上 当着面我也要骂的 道歉? 不可能的 (2024-01-15 17:38) 6m\*]nOy4
引用 引用第103楼咩咩咩哒于2024-01-15 08:45发表的 : QZ:v UT% #K % 楼主的前帖里有骂人的言辞,被对方抓住了把柄!听说昨天也被传唤,双方协调,互相不追究,如果不删帖道歉就是双方都要拘留,!赔偿的话两个轮胎的钱都没赔到,大家引以为戒吧!以后网络维权,一定注意言辞,(畜生)这些都是侮辱性用词! )*+u\x_Hx
引用 引用第181楼梦想天空于2024-01-15 19:07发表的 : :Xh_$4~^Y ll 6]W~[ZC 我刚在网上看到一例和这个差不多一样,最后也是被害人删视频道歉了,说的是一个女的喝醉酒把出租车砸了,出租车司机录视频发在抖音上了,最后叔叔也让他删视频道歉了 q+r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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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82楼昆仑中介于2024-01-15 19:48发表的 : #um1?V ]sm0E@ 1 违法嫌疑人用刀戳轮胎的恶劣行为=被戳轮胎的人公开骂违法嫌疑人违法手段恶劣的行为。 *1I D`o 看来没救了。呵呵。 Gct&}]3pm iaaH 9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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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81楼梦想天空于2024-01-15 19:07发表的 : .D2ub/er +[l{C+p 我刚在网上看到一例和这个差不多一样,最后也是被害人删视频道歉了,说的是一个女的喝醉酒把出租车砸了,出租车司机录视频发在抖音上了,最后叔叔也让他删视频道歉了 I}Gl*@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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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一川风月于2024-01-16 20:29发表的 :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Z,zWk1|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s %/3X\_ &nbs .. (2024-01-16 20:29) k: D<Q
引用 引用第191楼叹口气于2024-01-16 23:09发表的 : E/Of kL*\ <!;NJLe` 不要拨乱反正了,违法还不能曝光了,记住是违法,违法了还有什么权利,人家只是把你违法行为公之于众,接受全民监督,难不成违法行为还要藏着掖着大家去保护 7fE U5@
引用 引用第190楼一川风月于2024-01-16 20:29发表的 : p}]K0F!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D $ "K1u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cC pNF `DN 名誉权是绝对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的一种。基本人权包括身份权和人身权,人身权生而有之,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可和确定。所以,法律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sw<D{ 即使是犯罪分子,法律中均无剥夺名誉权一说。因为,属于公民,所以,罪犯也有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侵害、剥夺。 O^Y@&S RrQ 所以,对于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以及政治权利,但是并不可剥夺其名誉权。 =xjtPmZ5X ....... G?+0#?'Y
引用 引用第186楼一川风月于2024-01-15 21:01发表的 : b6^#{))" Z8:'_#^@a[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U+&XjK 民法典也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4wN-T+1 一般情况下,他人有违法行为,可以向公检法等机关,控告检举。本身不是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又未经他人同意拍摄和上传的,涉嫌侵犯权利。 $aY:Z_s 也就是:普通人有权利举报和揭发“别人的违法行为”,并没有权利和资格曝光“别人的违法行为”。 DfZ)gqp/Av ....... \|7Y"W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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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90楼一川风月于2024-01-16 20:29发表的 : n4G53+y'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NT,t=3J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z<s4-GJ)? 名誉权是绝对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的一种。基本人权包括身份权和人身权,人身权生而有之,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可和确定。所以,法律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vQL)I 即使是犯罪分子,法律中均无剥夺名誉权一说。因为,属于公民,所以,罪犯也有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侵害、剥夺。 OuU ]A[r 所以,对于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以及政治权利,但是并不可剥夺其名誉权。 ?r}!d2:dX ....... FUKE.U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