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翰林院8、10两幢电梯一台停运,只留另外一台电梯运行,一幢100多户人家,只靠一台电梯上下,严重影响业主出行,物业给出的理由是:前期维修电梯的费用需要动用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业主签字达2/3,由于好多业主不同意,所以停电梯,什么时候签字同意什么时候开电梯,那我想请问团城物业和相关部门: [KaA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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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翰林院才4年的新小区,电梯三天两天坏,那是质量问题,凭什么让物业承担买单? V0.vQ/
2、物业形同虚设,门卫任意人都可进出,入住时的人车分离,现在变成地面上停满了车,出租车随意进出充电,各种推销人员随意进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整个小区安保系统瘫痪,说要业主拿维修基金来维修,才能恢复,请问物业,这费用为什么要业主来承担?就这服务凭什么收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