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溧阳医院吵了一架,原因是溧阳人民医院以为我病症轻不给我转院。而本人年初在南京手术,半年后需回南京医院复查,溧阳人民医院医生各种理由敷衍我,我要求医生出具符合转院条件的文件,医生拿不出来,最后说是口头通知,没有文件。我本人缴纳社保,去哪个医院看病是我的自由,而且我在哪个医院看病回哪个医院复查不应该吗?转院标准难道就口头传达没有文件吗?那溧阳人民医院不是想让你转就转,不想让你转就不让你转,耽误治疗有人负责吗?更可气的是还要我在人民医院做检查,有医疗记录才能转,这是干嘛,搞创收吗?视频就不上传了,只想让大家知道这个问题,在医患矛盾日益严重的今天,不要和医生吵,该负责的是制定这个政策的人,这个政策依据是什么,标准是什么 !0?o3,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