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司工厂经营不善会大量裁员,有的老板为了不支付工人工资,就会选择转移财产并逃匿,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万万不可取。 G:1d6[Q5{
#csP.z3^y
0Agse)
<yipy[D
2008年,被告人高某成立金坛区某服装厂经营服装生意。2021年3月因经营不善无法支付员工工资,高某遂采用逃匿方式逃避支付被害人贺某、张某等32名工人工资。2021年7月2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被告人高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限其在2021年7月5日前支付贺某等32名工人工资30多万元,而高某仍没有支付。 {_N9<i{T
wPM&N@Pf
s)- ;74(
wj6u,+
经审理,被告人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尚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予追缴、退赔。 Hk*1Wrs*
e' M&Eh
金坛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宋雪:“作为老板要积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这种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将会受到刑事处罚,而作为员工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