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苏0481执恢29号
k%#EEMh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亚虹与被执行人朱伟、姜梦杰财产转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朱伟、姜梦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规避执行。
1(R}tRR7 R 为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朱伟下落,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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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
Y\P8v 被执行人:朱伟,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6215,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住溧阳市南渡镇北埂村北埂组81号
#p&qUw 未履行标的额:25768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7Q9 w?y~c 执行依据:(2001)溧民初字第1716号民事判决书
"+nRGEs6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4年8月24日止)
U9 s& 悬赏条件:
4e7-0}0 1、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朱伟的下落、现住址、行踪线索及藏匿地点,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控制住被执行人朱伟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的悬赏金奖励;
Iyn(?w 2、悬赏金在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后30日内支付。
#gN&lY:CFn 举报电话:0519-87116110,18961480110
bsli0FJSh' 联系人:戴法官 0519-87116022
V)k4:H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pYEMmZ?L 特此公告
7xlkZF U'_Q>k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T*SB Of#u Mfuv0P~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苏0481执恢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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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亚虹与被执行人朱伟、姜梦杰财产转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朱伟、姜梦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规避执行。
f'RX6$}\1X 为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姜梦杰下落,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eM6<%?b (姜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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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3 被执行人:姜梦杰,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6815,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住溧阳市南渡镇石街村委姜笪四组
#:_Kws>+ 未履行标的额:25768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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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 执行依据:(2001)溧民初字第1716号民事判决书
Dx?,=~W9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4年8月24日止)
LonxT&"!D 悬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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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TO 1、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姜梦杰的下落、现住址、行踪线索及藏匿地点,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控制住被执行人姜梦杰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的悬赏金奖励;
>Cp0.A:UC# 2、悬赏金在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后30日内支付。
uH^-R_tQ 举报电话:0519-87116110,18961480110
jB2[( 联系人:戴法官 0519-87116022
v{4$D~I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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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来源:溧阳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