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h5{//0 y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文件精神,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Vh]{y~$
若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 )t~ad]oM
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sJ{9# 6
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干瓦时。 }51QUFhL0
若不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 %n]js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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