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QfuK
依据常住建【2023】65号《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支持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业主通过专用变压器安装充电设施的,供电企业负责提供既有住宅小区专用变压器的容量及负载率情况,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在“阳光物业平合”公布及更新,负载率不超过 80%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容量不足为由拒绝用户接电申请。采用专用变压器作为电源接电的,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供电公司申请采用“分路计量”的方式单独装表计量,电费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5483元/千瓦时),并可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具备“分路计量” 条件的,可采取“定扣、定量”方式对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物业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的基础上,可收取不超过 0.15 元/度的损耗、运维等费用。 .aV#W@iyK
您所反映的新区小区地下车库若为物业专变供电,应向物业申请专变接电,建议物业向我公司申请办理分路计量或定比定量申请,分路计量部分或定比定量部分将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5483元/千瓦时。 JWoNP/v6
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拨打电话0519-87622222,我公司将派工作人员协助提供政策解释和帮助支持。 bW\OK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