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我市从7月1日起,提高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
<qEBF`XP = 一、最低生活保障
Ge^,hAM'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
'pB?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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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945元执行,其中对分散供养并符合条件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城市特困人员实行差额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2023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即每人每月1326元。
14*6+~38m& (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为重度/中度)、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确定,分别为每月1500元/900元、342元、200元。
=&(e* u_ 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与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衔接,可通过机构养老、居家上门、社区日间照料、残疾人托养、长期护理保险等,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qL8#["U 三、困境儿童保障
m_,Jbf 对在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4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58元。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19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86元,其它困境儿童按相关文件比例要求发放。
来源:溧阳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