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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mr_韓少.于2023-06-10 23:00发表的 :溧阳劳动局呵呵呵呵呵 (2023-06-10 23:00) 0jMrL\>C
引用 引用楼主草堆上的水蛇头于2023-06-11 18:08发表的 :这是奴性思维 (2023-06-11 18:08) {KR/T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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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人社于2023-06-13 15:59发表的 :“洒家”网友您好! LM0TSB? y![h 经调阅案卷,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未提供在“溧 城岩乐餐饮店”工作的考勤表,仅提供了您与微信聊天对象即微信备注名为“林记(老板娘)”的微信聊天记录,缺乏与“溧城岩乐餐饮店”直接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据,我局劳动仲裁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出具了《不予受理 .. (2023-06-13 15:59) =PXNg!B}D*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人社于2023-06-13 15:59发表的 :“洒家”网友您好! ^k~{6S, SrU,-mA W 经调阅案卷,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未提供在“溧 城岩乐餐饮店”工作的考勤表,仅提供了您与微信聊天对象即微信备注名为“林记(老板娘)”的微信聊天记录,缺乏与“溧城岩乐餐饮店”直接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据,我局劳动仲裁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出具了《不予受理 .. (2023-06-13 15:59) L[rJ 7: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人社于2023-06-13 15:59发表的 :“洒家”网友您好! o{m$b2BW X2Y-TET 经调阅案卷,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未提供在“溧 城岩乐餐饮店”工作的考勤表,仅提供了您与微信聊天对象即微信备注名为“林记(老板娘)”的微信聊天记录,缺乏与“溧城岩乐餐饮店”直接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据,我局劳动仲裁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出具了《不予受理 .. (2023-06-13 15:59) e$ E=n
引用 引用楼主dzpdg于2023-06-11 09:24发表的 :我曾经跟厂方有纠纷,千把元钱的小事,找到劳动局,劳动局就叫我到劳动仲裁去登记,然后让我去找司法部门的律师咨询,律师让我提供各种材料,有些材料需要在厂方取得,厂方肯定不会给,最终我知难而退,只能放弃。这样的带动局起什么作用呢,建议劳动部门可以拆掉了。 (2023-06-11 09:24) F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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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王尼玛于2023-06-11 16:01发表的 :直接常州市长热线,然后微信上有劳动投诉平台,我以前是这样搞的 (2023-06-11 16:01) ,rVm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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