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两边都不好评价对错。有一种情况是不允许的,至少道德上不允许。我打个比喻,我卖烤鸭,店名叫“瘌头烤鸭店”,哪天来个同行在我隔壁也开烤鸭店,那没问题,欢迎。如果对方把店名起个“痢头烤鸭店”,和我一样的装修,那么,必须开打了。 `m0Uj9)#
溧阳大名鼎鼎的董汤包(我是他家粉丝),万一哪天谁在他隔壁也开个小笼包子店,那肯定也没话说,万一,那家新开的店挂个招牌叫“懂汤包”呢,那不砸店行吗,老板不去砸,我也会去帮忙砸的。 Mh/>qyS*2
我说的这种情况很多见的。以前我还真的就见过一家店店名叫“啃得起”,门面风格和店员工作服,和肯德基有90%相似,卖的也是和肯德基差不多的食品,仅仅是没有敢开在肯德基隔壁而已,如果敢在肯德基隔壁这么开店,不用想,肯定被灭。道义和法律上都不容许。 gm\o>YclS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两家店到底是个如何相似法,有没有超过道德的界限?如果超过道德界限了,那么再看看有没有踩过法律的红线?既然两家店已经决定在法院解决了,那就交给法律吧。各位网友为此互相吵架甚至打架不值得! X\)K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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