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溧阳被害弱女子公道如何才能讨还? (1^;l;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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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生活 u%:`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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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埠腰鼓山 oj Y.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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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因举报、制止他人违法伤害、毁坏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巢),在自家承包地里被两恶人合伙行凶报复、殴打致残(面部多处骨折、左眼已瞎),而在溧阳市公安局及其戴埠派出所对罪犯纵容、包庇,对我进行打击、恫吓、关禁闭等陷害下,至今罪犯逍遥法外。在此,我作为被害弱女子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为我主持公道、平反昭雪,维护法律尊严,还社会一片公德与良好秩序。 5Ex[}y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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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起因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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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万爱珍,女,身份证号:32042319651209242X,溧阳市戴埠镇高桥村委小岕村53号村民。自2002年起,我与赵全彬(注:案发时赵全彬是我前夫,2016年3月2号因故离婚,后我请他做承包山地的安保员,2021年10月20号我们复婚)承包本村组腰鼓山上的荒山120亩,成立了溧阳市戴埠旺富茶果专业合作社,种植茶叶、果树等,承包期30年,我是法人代表。 V.*M;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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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上旬的某天下午,赵全彬在巡视我们腰鼓山承包茶山时,突然发现茶山小路上(此路是我们为了给茶地施肥、运输茶树苗、茶叶、送水等需要,在自己承包地里修建的小石子路,一直修到到半山腰为止,是个断头路,与其它公共道路不相连)横向搭建了一个长约8米、宽2米的竹棚,不仅毁坏了我们茶地里20余棵茶树苗,而且堵塞了小路无法通行,(现在已经拆除了全部棚顶和挡路的一半毛竹框架)。后我了解得知,是戴埠供电所员工霍旭峰搭建的,目的是为了偷窥“白胸翡翠鸟”(注:此鸟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5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也是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二级保护动物)。后来我们发现承包地里有两个白胸翡翠鸟巢,都在那个竹棚附近。 1q-;+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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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中旬的某天下午6时左右,赵全彬在巡视茶地时,发现霍旭峰、陈建平(高桥村委西塘村人)两人在竹棚旁边,赵全彬问:你们晚上来我们山上干什么?霍旭峰说看看,赵全彬就继续往前走,发现距离竹棚约50米左右的路边土壁上,一个白胸翡翠鸟的鸟巢(该鸟习性为掘土洞为巢)已被破坏,地上还掉有两个鸟蛋已经被打碎,赵全彬马上质问霍旭峰、陈建平二人为啥要破坏鸟巢、打碎鸟蛋?霍旭峰说不是我们弄的。赵全彬认为这样已经危害国家保护动物了,于是,当场打110报警,110问明情况后把电话转接到戴埠派出所,戴埠派出所接警人员说:“对于这种鸟,我们也不懂,建议找森林派出所反映情况。”然后电话就挂了。 *`u|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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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霍旭峰、陈建平看到赵全彬报警,不由大怒,厉声责问赵全彬为什么要报警,临走的时候,霍旭峰、陈建平两人都恶狠狠地威胁赵全彬说:你们全家以后当心点! oJQS&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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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5日,赵全彬为防止霍旭峰、陈建平他们再来无理惹事,特地在他们所搭的观察棚架上挂上红色告示牌,上写:“公告:赵全斌(赵全彬曾用名)承包山内,东西被盗,禁止陌生人和杂人来游玩,如发生后果一切自负,或追究法律责任。2020年7月5日”。 cb]X27u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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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打经过 bH/4f93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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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日下午17时许,赵全彬在山下水塘边指导挖机施工,我就开着汽车上山去承包山的茶地里巡视,忽然发现承包山上有一辆汽车(是霍旭峰的车)和一辆电瓶车停在竹棚旁边,当我开车距离那辆汽车约30米左右时,我就把车停在路旁,步行走上去查看,走近时看到那辆汽车上下来两个人,开车的驾驶员霍旭峰我认识,副驾驶下来的那个人我不认识(后来才知道是陈建平),旁边开电瓶车的蒋春林是隔壁龙潭村上人我认识的(蒋春林,受过刑事处分,就住在腰鼓山脚下,他对山上地形非常熟悉,实际上就是霍、陈两人弄鸟的向导)。我就问霍旭峰:“你们到我的承包山上来干什么?”他说:“我们是来弄鸟的(指白胸翡翠鸟)。”我说:“这鸟是国家保护动物,你们怎么还敢弄这种鸟?”陈建平一边戴手套、一边破口大骂:“x你妈x,老子弄什么鸟要你多管闲事。”话音未落一拳直接打在我左眼上,我猝不及防被他打倒在地上,眼冒金星,痛得要命,这时霍旭峰对陈建平喊:“她老公(指赵全彬)也喜欢多管闲事,帮我使劲打,打坏了,看病钱老子来出!”听到霍旭峰这样指使、教唆、鼓动的话后,陈建平马上又抬脚用力猛踢我胸腹、腿、手臂等处,我一面竭力挣扎躲闪,一面直喊救命。在被打的过程中陈建平突然停止了殴打,转身往霍旭峰车方向走(后来听蒋春林说霍旭峰的车上有一把砍茅草的长刀和一把挖锹),边走边说:“今早老子要拿家伙(溧阳话工具的意思)废了她,抄她家、灭她门!”我一听吓坏了,立马爬起来捂着脸往山下跑,想赶快去告诉赵全彬,但是跑了一段路就昏倒在小路旁。 c:0n/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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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个人从昏迷中推喊醒来,他见我醒来,对我说他是戴埠派出所的民警黄骏,问我是不是叫万爱珍,我说是,当时我头昏眼花也看不清是谁,只听到他打电话向所里领导汇报:“人已经寻到了,不算多老的老太婆(我今年56岁),伤有点严重的。”然后他就挂了电话,跟闻讯而来的赵全彬说,先把我带到派出所,赵全彬看到我这个情况马上打了120,然后他开我的车按黄骏指令先到的派出所,他朋友陶建华开车和任俊一起送我到的派出所,到达派出所门口时,我头疼、头晕、呕吐不已,已经不能站立下不了车,这时120救护车也赶到了派出所门口了,就直接把我送到溧阳市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 83R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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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医院诊断,我伤情为:脑震荡、左侧第5肋骨骨折、左侧眼眶骨折、左侧视神经萎缩、创伤性耳鸣、牙外伤(断裂一颗、松动一颗后拔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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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溧阳公安是如何护黑助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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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帮凶、包庇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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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打击报复举报人案,却被伪造成民事、互殴案。 Sx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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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翌日上午9点多钟,赵全彬推着我去做CT,接到一个电话(号码为19825137805),他说你是赵全彬吗,赵全彬说是的,对方说:现在万爱珍情况怎么样?赵全彬问你是谁,对方说你不要问我是谁,她没什么事么就早点出院。后来才知道这个手机号码是戴埠派出所民警黄骏(警号:059823)的,他是我被殴打一案的办案民警。我们很奇怪这个民警蛮横无理霸道的态度,后来听蒋春林说当天陈建平把万爱珍打跑后说:“反正我在派出所有人的,不用怕,我来报警。”说完,他就电话联系有关人员了。 Fy<:iv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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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没几天,黄骏穿便衣带了一个姓徐的法医和另外一个小胖子三个人来医院录口供,他问我:你说说你怎么打人的?我说我没有打人,我说事情经过,没说几句,他就凶狠地说:你其它不要说,就说说怎么打人的。然后,他继续做笔录。 WJONk_W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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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让赵全彬多次请求他早日处理这个案件,但是,他总是说必须要有法医鉴定伤势结果出来后才能处理。可是,2021年5月上旬(距案发已经过去了九个多月了)赵全彬找法医询问时,法医说:戴埠派出所还有材料没给我,让我怎么鉴定啊?于是,赵全彬又马上打电话给黄骏,黄骏却漫不经心地说:“我事情很忙,把这个事情不小心给忘了。” B<r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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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掩盖伤残等级 :st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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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我被打成“左侧眼眶骨折、耳聋、眼瞎……”,已完全符合轻伤认定,却被黄骏等公安警察通过不当手段篡改成轻微伤。 R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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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就这样一拖再拖,直到2021年6月21日,黄骏才打电话给赵全彬,说伤情鉴定好了,让我到派出所他办公室里去看,我和赵全彬按照他的吩咐到他办公室,他一个人在办公室里,他拿出溧阳市公安局的《鉴定文书》给我看,说经过鉴定为轻微伤,我和赵全彬看后都表示不服,他说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我说我要重新鉴定。于是,他就在电脑上帮我写申请,然后,打印出材料让我签字,而且非要让我签上名并写上“以上我都看过,句句属实,和我说的一样”的字,我和赵全彬感到疑惑,对他说:“申请鉴定怎么要写句句属实、和我说的一样的话?”于是要仔细看这个材料,没想到黄骏粗暴地对赵全彬说:“我很忙,没时间给你看,这是你老婆的申请,你老婆要签就签,不签下次你们别来找我,现在我有事去,你老婆快点签了后我要出去,你不放心的话,等一会我复印一份给你们带回去慢慢地看。”结果,我被他逼迫着把字签了,还按了手指印,然后离开了派出所。在回家的路上,黄骏又打电话说他刚才写的申请没有用,要我们重新写了给他,第二天我请王律师写了送到派出所。但一直到现在,黄骏也没有把在派出所写的材料的复印件给我们,我也不知道签的到底是不是重新鉴定申请,还是其它别的不利于我的其他材料。 h'&<A_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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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9日上午10:00许,黄骏把我和赵全彬喊到派出所调解室,说重新鉴定的结果出来了,根据重新鉴定的结果,这个案件确定为双方调解、互不追究对方责任。我感到不服,拒绝调解签字,准备回家。黄骏非常强硬地说不签字不准走,还威胁说不同意调解的话双方都要拘留。我坚决不同意调解签字,他马上说现在就拘留你,他安排两个穿制服的男警察强制把我关在派出所里的铁棚子里,收缴了我的手机,让那些男警察用双手摁住我的手按手印、采血及剪头发,然后一直把我关到到下午14:17分,后来,见我死活不同意调解,才把我放出来,在放我回家之前,还警告我这几天不准离开家里,必须随叫随到。我一出来马上打电话给女儿,丫头接我回了家。 W[Q<# 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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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黄骏把《溧阳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我家里让我签字,结果,我们发现上面所谓的查明的情况明显与事实不符,当场提出了质疑,并拒绝签字。 GIEQD$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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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意篡改作案地点 `WL3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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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殴打致残的地点腰鼓山,是溧阳较著名的山,上百度可查。办案警察黄骏却一会儿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成“要股山”,在《伤情鉴定文书》提供的案情介绍上又写成“妖股山”。 &v((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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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报复案,明明发生在我承包的山地里,却被办案警察黄骏写成在公共道路上。 JRz)A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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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捏造签名 >v@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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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公安局对我的几次询问笔录,因为有些地方与事实不符,所以我都没有同意签字。但事后我发现这些询问笔录上都已经出现了我的签名,这个签名全是虚假代签的。另外在《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的签名也不是我所签,都是由人违法代签的。 `B3-#!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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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非法证人、证词 d"?"(Q_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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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霍、陈两人为了满足自己对国家保护动物的非法企图,在我们承包地里,毁我茶树苗,违法搭建竹棚,堵我自建小路,人证、物证俱在,黄骏视而不见,故意不收集、不提取相关人证、物证,却把共同犯罪的主犯霍旭峰当作证人,还让未在场的蒋春峰(蒋春林的弟弟)出面作证,编造我先动手打人的伪证,以实施其护黑助恶图谋。 }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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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滥用法律规定。《溧阳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万爱珍罚款五百元”。 D8,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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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打人,没有违法行为,我怎么被治安处罚了呢。而陈建平毫发无损,却成了受害人,这不是颠倒黑白吗! bi+M2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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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编造事实 8Snv, 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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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霍旭峰和陈建平两人无视我们的警告,非法入侵我们自家的承包地里,为什么却被人民警察黄骏搞成了我无理取闹,到公共道路上去堵他们的车? HoAg8s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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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我进行了网上实名举报。我举报民警办冤案的帖子发到网上后,得到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也一度引起了较大的社会舆情,公安局马上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有公安局法制科的马科长、督察大队副大队长金鹏、市纪委监委第九巡察组的芮书记等人员组成。 D`^wj 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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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号下午,公安局督察大队金鹏大队长打电话给我,叫我们去公安局。并向我们通报说:调查组通过查阅案卷、查看执法过程中的音视频、询问相关当事人,查明民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理案件,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程序规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 d'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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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全彬问金大队长,你们调查的材料,是戴埠派出所黄俊给你们的,还是你们自己调查的结论?金队长说,我们调查过了。赵全彬说,事情是怎样发生的?他们同伙可以做证人吗?金大队长说,可以做证人的。和上次谈话一样,芮书记在电脑上做记录。我们见金大也这样说,觉得他们是一伙的,没必要再耗费时间了,一气之下,离开了公安局信访办回家了。 02[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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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案发地点 ,yN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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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霍旭峰在我承包山里搭建的偷窥竹棚 "t^RZ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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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溧阳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q>'#;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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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溧阳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网上发布的《情况通报》 !5De?O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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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万爱珍救治出院小结 #n+u>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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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万爱珍伤情照片若干(共4张) HN367j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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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万爱珍(13186672998) 7c(j1: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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