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4月11日(星期一)起,经学校主管部门现场审核验收通过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小学,可以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复学。 p r0V) C6
学校复学条件、师生员工返校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参照高三年级复学工作要求落实。师生员工及同居住人、接送人核酸检测事项,由其所在学校负责通知。 d8RpL{9\7
高等学校恢复线下教学的时间按省教育厅部署要求落实。幼儿园(托幼机构)恢复幼儿入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的时间,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决定。 0XYO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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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_@prv7e
学校防控专班 }\DQxHG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