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平陵中路于2022-03-30 09:31发表的 关于市中医院管理混乱导致国有资流失情况反映 :
$WvI%r 溧阳市市中医院系政府出资序列的公共事业性医院,法定代表人系
市委组织部任命的正科级干部。医院每月、每周大量采购了器材(耗材)、药品、这些都属于必须列入财务(财物)登记账册的,当然购买药品的包装哪怕是纸板箱都属于医院付款购买的财物,按照有关登记账册规定进账出账必须要有登记,为什么医院花钱购买的包装,有些护工阿姨都能拿去卖?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第一责任人是否需要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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