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就业中心: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ak:ibV 补贴标准:由见习基地注册登记所在区(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基地见习补贴;为见习人员办理单独工伤保险;特困、低保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的见习人员在期间需要租住房屋的,经认定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房租补贴;带教一名见习人员按100元/月的标准给予带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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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适用对象: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8-24周岁本市登记失业青年。
H6&J;yT} 办理方式:见习人员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维护个人信息,通过平台向见习基地提出岗位申请,双方签订见习协议后,到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jaa"~5TO8 申请见习补贴,见习基地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网站,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申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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