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某,女,年龄:74岁,申请人在2013年经政府部门鉴定残疾智力二级。申请人在5年前开始出现易遗忘,初期表现对近事遗忘,远事记得,之后发展到不记得任何事,不认得回家路程,还伴有语言障碍,并对自己的事出现遗忘的症状,四肢功能也逐渐减退,肌力下降,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衣食住行完全靠家人的辅助。2019年经人民医院头颅检测出现脑萎缩现象。由于配偶身体不佳,家中小孩工作繁忙,不能很好的照料申请人,于2020年初,家人不得不将申请人送入护理院,但高昂的费用让家里人倍感压力,当得知溧阳有长期护理保险这项惠民政策后,家人赶来询问政策内容,长护险工作人员认真、耐心的倾听委托代理人的倾诉,在工作人员的了解下,理解到家里人的负担,对委托代理人讲解了长护险政策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减轻缓解家里人的经济压力,确保申请人能在第一时间享受到专业的照护。(文中相关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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