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到中医院、建设银行办事,轻松找到停车位(和平南路),相比去年在此停车也是一位(车位)难求,这要归功于政府合理划出道路二测收费停车位(收费时段:白天正常上班时间)息息相关!希望在其它停车难的地段采取同样措施,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i"h~QEE 就前阶段有网民发帖质疑收费是否合理合法问题,现发表本人观点:
:#zVF[Y(2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城市公共道路属于国家所有。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情况下,道路所有人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按有效率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是可以收费的。 临时占道停车应视为公益性经营,对其收费符合行政性收费的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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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K1+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gW6E^ 以上停车收费是依据《民法典》和溧政发【2021】25号文件之规定,且收费归政府所有,收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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