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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戴埠镇高桥村委黄塘村32号南侧院内搭建的不锈钢框架阳光棚未经审批擅自搭建,属违法行为。2020年4月20日戴埠镇城管中队已对此处搭建进行过拆除,2022年1月当事人再次恢复搭建,现当事人承诺三日内自行拆除。 _ZSR.w}j/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中队,联系地址:镇善西路10号,联系电话:0519-87900304。 wgGl[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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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戴埠中队 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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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4日 07{)?1co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