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街道办事处宋春燕主任: 7|"$YV'DM
您好! XQmg^x[,A
一、我的儿子病逝于2011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我儿子病逝的那天,昆仑街道泓口村委泓口村我儿子的房产(房产证上所有权人为我儿子)的一部分依照法律即为我所有。有请宋主任答复,你认为对不对? )@!T_#
二、2014年,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拆迁我的那部分房子时,那么,他们依法依规应该与我当面进行协商处理。有请宋主任答复,这样的法律程序对不对? J3B+WD]
三、就算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装痴作聋说不知道房产一部分为我所有时,那么,面对房产证属于死亡人员所有,他们是怎么与死亡人员去协商的?又怎么经过死亡人员的同意的?有请宋主任答复,这个行为是怎么神操作下来的? *)oBE{6D
四,众所周知,如果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人死亡,那么,当死亡人员的家人拿着死亡人员的存折去银行取款、拿着死亡人员的社保卡去社保中心结账、拿着死亡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去公积金中心退款、拿着死亡人员的房产证去房产中心交易,这些部门会不会不问三七二十一直接办理业务,我相信肯定是不可能。那么既然依法依规是不可能,为什么独独我媳妇拿着死亡人员的房产证就能在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办理好手续,这是为什么?这其中有没有猫腻,比如吃了嘴短、拿了手软的问题发生,还是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个个是法盲在办事?请宋主任答复,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如此神操作理由在哪? `B,R+==G:
五、我的诉求是:我的房产依法应该由我处置,在拆迁中,对于我的房产,我可以不拿新房,直接用金钱算账,也可以置换给家人,也可以捐给敬老院,宋主任您说对不对?那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有什么权利对我的房产越俎代庖自行处置,是中国哪部法律规定他们有这个权力、或是昆仑街道哪个领导授予他们这个权力?有请宋主任对这个法律问题答复一下。 3JqGLR`z3
六、我户口不在泓口村,我当然知道不享受该村村民权利及承担村民义务,所以我的诉求也没有要求你们解决这一点,可为什么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要偷换概念、无中生有、答非所问来强调这一点?有请宋主任答复,昆仑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的答复对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