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状 i3dV2^O
各级人民法院: S\jIs [Dz
我是溧阳市法院的一被执行人芮震,我现在举报溧阳法院违法将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让我生活受到各种阻碍。溧阳法院违法乱纪行为如下: $ca>bX]
1.我作为被执行人,从未收到过法院任何材料,也并不知道我已成为溧阳法院的被执行人,更不知道我已成为失信人。溧阳法院执行程序严重违法。 Lb=4\ _
2.最高院巜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了六种情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我均不符合。二年前我一直以来都是灵活工作人员,因我身患疾病(痛风、肾结石、膝盖骨质增生、手部工伤等,有病历佐证),每年只能工作几个月,勉强养活自己。从2019年初至今,完全没有工作。家里房子都没有,只有农村一处房子,完全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更没有该若干规定的另五种情形。溧阳法院将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 "e ;wN3/bF
3.溧阳法院未依据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未将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送达给我,致使我无法申请复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cB7P
4.溧阳法院已将我作为被执行人案子予以程序终结。根据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溧阳法院应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我财产两次以上,如发现我无可供执行财产,应该删除我的被执行人失信名单。而溧阳法院于2016年违法将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就完全不闻不问,任由这违法乱纪行为持续存在!我虽然是被执行人,也是人民的一员,溧阳法院的行为如何体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被执行人也是人民一分子,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而不是由溧阳法院任意践踏我的合法权益! ^J-"8%
5. 该案申请执行人是我的前妻,因感情破裂,我被逼外出打工。我父母早已经去世,婚生女儿只能由前妻父母和前妻妹妹抚养。因为我一直要求离婚,双方关系一直不好。我多次起诉,最后在法院调解下,我和前妻解除夫妻关系,女儿由前妻抚养,我承担部分抚养费。但离家外出,导致她父母都联系不上她。离婚时就委托她妹妹作为委托代理人,后来申请执行也是前妻妹妹作为委托代理人启动执行程序的。因为我没有工作能力(具体如前所述),调解书确定的抚养费只履行了一部分。去年年底农村老房拆迁分了我2套安置房,我即回老家,准备拿一套房子来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此时,我才知道我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我与前妻妹妹达成协议,用我的一套安置房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前妻妹妹即到溧阳法院执行局,告知前妻申请执行一案已结束,请求终结执行。而溧阳法院执行局人拒绝同意!他们要求前妻本人来,可她已经失踪多年,完全联系不上。2022年2月24日上午,我和前妻妹妹又去溧阳法院执行局,他们还是拒绝承认我们达成的协议!他们根本连协议都不看一眼,也不审查协议是否损害了我女儿利益,就是机械执法,非要前妻本人来!被逼无奈,为了不影响我二女儿上小学(学校进行入学前预审查),我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到溧阳法院,根据若干规定第三条和九条规定,提供我名下的2套各一百多平方安置房(执行标的仅有5万余元)予以担保,书面申请将我从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到溧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交我的申请书,服务中心人说材料可以收下,却不负责转交给承办人。这服务中心还叫服务中心吗?!无奈,我让服务中心人告诉我具体承办人,我打了他们告诉我的承办人金震办公室电话近半小时,却一直无人接听。我即到执法窗口,让他们帮我将申请书转交金震,无人理睬!我通过114查了溧阳法院监察室电话,监察室人告诉我,金震已经调到民二庭工作。服务中心也太荒唐了,居然告诉我错误的承办人电话,这还叫服务中心吗?!监察室告诉我,让我联系恢复组潘豪彦,我又打了近半个小时电话才联系上这个潘豪彦,他仅在电话里和我说了几句,说我不是申请执行人,不能接受我要求查封我自己财产的要求!荒唐不荒唐?!连我的申请书都不看一眼,就拒收我的书面申请!最高院的规定,在他们眼里就是废纸一张吗?!溧阳法院执行局人无视法律到无天的程度!不论我的申请是否合理,最起码应该收下后研究答复吧!溧阳法院人视人民利益为什么?!我现任妻子得知此信息后,要和我离婚!溧阳法院执行局人如果不解决问题,孩子没学上,家庭要解体,是把我往死路上逼。我主动送自己的财产给他们查封,居然还不要,完全不顾当事人死活。是不是死了人,法院才重视!如果上级法院不在近期内责令溧阳法院纠正错误行为,我将到最高院信访,让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来评判对错!天下哪有这样的法院,被执行人主动要求查封财产,法院却拒绝,就让执行案件继续沉睡!那我大女儿的权益呢?(调解书确定我履行的全是我对小孩的义务,与前妻无关)他们根本不考虑!我的合法名誉呢?我二女儿面临要上学怎么解决呢?!就是因为这个执行案子已经程序终结,不再作为一个未结案例,不影响他们的结案率,他们就无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任意残踏司法为民的思想!这还是当今的人民法院吗?!在如此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形势下,居然还有溧阳法院这种情形存在?!他们如此机械执法,无视当事人合法利益,还配叫人民法院吗?!溧阳法院是希望我用死来唤醒他们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吗?!难道非要出人命了,溧阳法院才来整顿无视人民利益这一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吗?!我没有工作,身体不好,家里生活全靠妻子一个人工资收入维持,还借了妻子家亲戚近十万元钱,生活举步为艰。就因为溧阳法院的违法乱纪行为将导致我家庭破裂,我生活不能继续,我除了用死来抗争,我也别无他法!!! ^`*p;&(K\^
实名控诉人:芮震 13961481488 Kk9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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