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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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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7人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3 14:25发表的 : 被告的庭审证言,法官也不能信,原告怎么信?原告从公安取证,注册是被告身份证或手机。如果说是你弄的,原告就可以告你吗? #lyM+.T 6& &} P79 (2022-02-23 14:25) zh{@?k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3 14:25发表的 : 被告的庭审证言,法官也不能信,原告怎么信?原告从公安取证,注册是被告身份证或手机。如果说是你弄的,原告就可以告你吗? w+Z- -@\ YBYB OH (2022-02-23 14:25) ZQ,f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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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人
引用 引用楼主魔鬼步伐于2022-02-23 18:44发表的 :你自己去看公告和昆仑的原文 GE%2/z p 仔细一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字 -'I _*fu 原文重点:我依法要求追加 k4S} #! 法院告知书重点:你要求追加 l%rx#;=u ....... (2022-02-23 18:44) cqeR<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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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D:198313
微博条 | 粉丝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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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24楼清淡空灵于2022-02-23 18:16发表的 : Pl+xH%U+? 是原告要追加第二被告,不是被告追加,贴子表述明显和通知书不一样,明目张胆地偷换概念了 M=y0P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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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2人
引用 引用楼主海底小小鱼于2022-02-23 20:28发表的 : 看老昆前一个帖子,老昆应该没错,是法院偷换概念了。 $H2GbZ-I eaZQ2 7'w0 Q/^A #l[ ....... (2022-02-23 20:28) O!R"v'
引用 引用第126楼魔鬼步伐于2022-02-23 18:44发表的 : Px;Cg 6 }KB[B 你自己去看公告和昆仑的原文 .b>TK 仔细一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字 9O98Q6-s 原文重点:我依法要求追加 X[hM8G 法院告知书重点:你要求追加 w G!u+ ....... b-<HXn_Fd
引用 引用楼主海底小小鱼于2022-02-23 20:36发表的 :看老昆的前一贴,再看你的说明,你是真正的明白人,懂法理,其他一些人纯粹是滥竽充数,不懂装懂还来劲。 |f' 8p8J 原帖老昆是认为“法院应当要求被告提供张某东的信息,追加为被告,查明案件事实”。一点没说错。尤其是“应当”两字,特别重要,特别能说明问题。 AV4~U:vU dHII.=lT ycpE=fso' . .. (2022-02-23 20:36) p@I9<^"
引用 引用第133楼清淡空灵于2022-02-23 20:33发表的 : %Fm`Y.l {4)5]62>u 你再仔细看一下贴中原告自述当庭要求追加第二被告的事实,总不能自述也可以变更吧 oHRb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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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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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3人
引用 引用楼主蒋军伟于2022-02-22 21:19发表的 :中介你是沙涨人:姓张的是三家村人:你俩以前是好朋友吧:现在翻脸了:呵呵:看来都是小丑吧: (2022-02-22 21:19) wV]sGHu F}
引用 引用第137楼大嘴巴子抽死你于2022-02-23 20:49发表的 : \H"/2o%l") 如果是国家机关提起诉讼,证据由相关机关提供,而你用的是自诉,当然有你本人提供啊 5)/4)0
引用 引用楼主前世今生于2022-02-23 20:07发表的 :被告钱某这是在法庭供述事实(事实真假暂且不谈),而发帖人是请求法官追加张某东为第二被告,发帖人是原告,张某东是被告,这种情况下法官要求发帖人提供第二被告的有关身份信息有何过错? (2022-02-23 20:07) ijR*5#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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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7人
引用 引用第7楼有容于2022-02-22 15:48发表的 : c# 4ZDjvm6 楼主平民英雄! "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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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46人
UID:238609
引用 引用第126楼魔鬼步伐于2022-02-23 18:44发表的 : )( jNd&H *gMP_I 你自己去看公告和昆仑的原文 <:}AC{I 仔细一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字 IHX#BY> 原文重点:我依法要求追加 MM)/B>c Qt 法院告知书重点:你要求追加 we).8%)' ....... ]R.Vq\A%S
UID:133127
微博条 | 粉丝57人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4 20:54发表的 :被告要求加被吿,原告也有权拒绝,现在只能确认原告同意被告的要求增加被告。 u:kY4T+Z (2022-02-24 20:54) q2pao?aa
引用 引用第145楼天.山.来.客于2022-02-24 20:58发表的 : ?b$zuJ] #9"_|d=l 风大,我耳朵不好… zQ_[wM-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4 21:01发表的 :投案自首了吗? K),wAZI!7j (2022-02-24 21:01) 4Btd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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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