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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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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7人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3 14:25发表的 : 被告的庭审证言,法官也不能信,原告怎么信?原告从公安取证,注册是被告身份证或手机。如果说是你弄的,原告就可以告你吗? D 8^wR{-;J WjxOM\?# (2022-02-23 14:25) @Otom'O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3 14:25发表的 : 被告的庭审证言,法官也不能信,原告怎么信?原告从公安取证,注册是被告身份证或手机。如果说是你弄的,原告就可以告你吗? gE$D#PZa o NX-vN- (2022-02-23 14:25) W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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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人
引用 引用楼主魔鬼步伐于2022-02-23 18:44发表的 :你自己去看公告和昆仑的原文 *Ae> ,LyE 仔细一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字 CshYUr - 原文重点:我依法要求追加 [_kis 法院告知书重点:你要求追加 NVyel*QE ....... (2022-02-23 18:44) v+\&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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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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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24楼清淡空灵于2022-02-23 18:16发表的 : Psw<9[ 是原告要追加第二被告,不是被告追加,贴子表述明显和通知书不一样,明目张胆地偷换概念了 2|J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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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2人
引用 引用楼主海底小小鱼于2022-02-23 20:28发表的 : 看老昆前一个帖子,老昆应该没错,是法院偷换概念了。 o 12wp %G/j+Pf Vc?=cQ'c |QxT"`rT ....... (2022-02-23 20:28) 3FE=?Q
引用 引用第126楼魔鬼步伐于2022-02-23 18:44发表的 : $R_RKyXzo BY!M(X jrZ 你自己去看公告和昆仑的原文 M?m)<vMr* 仔细一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字 SVj4K\F 原文重点:我依法要求追加 @o4n!Ip2x/ 法院告知书重点:你要求追加 VKb'!Ystl ....... e!.r- v9
引用 引用楼主海底小小鱼于2022-02-23 20:36发表的 :看老昆的前一贴,再看你的说明,你是真正的明白人,懂法理,其他一些人纯粹是滥竽充数,不懂装懂还来劲。 oNK-^N?-T 原帖老昆是认为“法院应当要求被告提供张某东的信息,追加为被告,查明案件事实”。一点没说错。尤其是“应当”两字,特别重要,特别能说明问题。 >wJt# ZB zy!mP n\G88)Dv`V . .. (2022-02-23 20:36) |uRZT3bGyj
引用 引用第133楼清淡空灵于2022-02-23 20:33发表的 : y]veqa .P|_C.3-l 你再仔细看一下贴中原告自述当庭要求追加第二被告的事实,总不能自述也可以变更吧 *C*'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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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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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3人
引用 引用楼主蒋军伟于2022-02-22 21:19发表的 :中介你是沙涨人:姓张的是三家村人:你俩以前是好朋友吧:现在翻脸了:呵呵:看来都是小丑吧: (2022-02-22 21:19) 2~*J<iO&l
引用 引用第137楼大嘴巴子抽死你于2022-02-23 20:49发表的 : ~yGD("X 如果是国家机关提起诉讼,证据由相关机关提供,而你用的是自诉,当然有你本人提供啊 rT&rv^>f
引用 引用楼主前世今生于2022-02-23 20:07发表的 :被告钱某这是在法庭供述事实(事实真假暂且不谈),而发帖人是请求法官追加张某东为第二被告,发帖人是原告,张某东是被告,这种情况下法官要求发帖人提供第二被告的有关身份信息有何过错? (2022-02-23 20:07) ~YH'&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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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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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7楼有容于2022-02-22 15:48发表的 : 9K6G% 楼主平民英雄! ,bGYixIf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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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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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26楼魔鬼步伐于2022-02-23 18:44发表的 : 2CY4nSKW .dO8I/lhV 你自己去看公告和昆仑的原文 crbph.0 仔细一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字 /7fD;H^* 原文重点:我依法要求追加 (Zz8 ldO 法院告知书重点:你要求追加 'o]kOp@q .......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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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7人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4 20:54发表的 :被告要求加被吿,原告也有权拒绝,现在只能确认原告同意被告的要求增加被告。 VD~ %6AjyN (2022-02-24 20:54) ZKTY1JW_
引用 引用第145楼天.山.来.客于2022-02-24 20:58发表的 : NpH9},1i i8A-h6E 风大,我耳朵不好… ! NJGW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2-02-24 21:01发表的 :投案自首了吗? akG|ic-~ (2022-02-24 21:01) KB{I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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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