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溧阳市公安局: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决策事项1.下列区域为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东至南山大道、南大街(高铁沿线以南),南至高铁沿线、滨河路(南大街以西),西至233国道、奥体大道、天目湖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另包括滨河花园、滨湖花园、古县安置小区)。
2.市区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具体规定,依照《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布局允许携犬进入公园决策事项
1.以下2座公园禁止携犬入园:凤凰公园、高静园。
2.除以上2座公园,本市市区其他公园携犬进入应当遵守《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3.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可以划定公园特定区域禁止携犬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