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读是中国传统观赏书法的习惯。一般来说,我们对一件事物的审美来说,首先就是从识读开始的,如果识读不了,再从表现上来看。这是一种习惯。那么既然识读是中国传统观赏书法的习惯,就说明自古以来这就是一种传统,一种审美的传统。而现在一些创新书法家的“艺术”一不从传统的审美习惯入手,二不从表现上来入手,只是搞一些自说自话的“创新”或者“艺术”,这本身不就是背离了传统么?背离了传统的创新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么?能够得到真正的“艺术”的认可么?我看这个问题应该不用我来解释了吧。就像我们上面说的电影一样,有的导演把自己的电影吹得神乎其技的,但是最终得不到大家的认可,这本身其实就是背离了群众的审美观念。汉字是书法的核心内容,也是书法艺术表现的载体。识读是一个传统的审美标准,但并不是唯一标准。现代的丑书和传统之争,将来估计也会被写入书法史,并且冠名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段邪路。因为所有的背离了传统审美习惯的创新和艺术,必将不会被群众所认可,必将被历史的洪流所淹没。
写歪是为了取势,以斜取正,相互顾盼;写虚是为了虚实相映,气韵生动。对于这个观点,我完全不赞同。这个观点也是让我开了眼,我的感觉是一大堆歪理邪说。按照这个逻辑的话,那岂不是乱了套了,我们把上面这段话再拓展一下,你长得丑是为了气质,以丑取美,相互顾盼;长得丑再化妆更是为了虚实相映,是为了制造矛盾,解决矛盾,这好像都是一些歪理邪说惯用的说辞。什么安排、什么制造矛盾,解决矛盾,什么有意而为之。你好好地写不就行了?写好看不就行了,干嘛非要脱裤子放气,多此一举呢?难道普通人放气就不行,非要脱掉裤子再放气就是艺术吗?难道艺术都是反其道而行之,故意与常人不同?
艺术虽然要求百花齐放,但是没有人会认为故意制造矛盾就是艺术,百花齐放的前提都是花,都是表现得美,而不是百屎齐放。百家争鸣的是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杂家、名家、纵横家、兵家等等,而不是创新家,丑书家和忽悠家。所以,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前提,都有一个标准,艺术同样如此,艺术的标准就是传统的大众的审美,符合这种审美,楷、行、隶、草、篆各种字体以及各种字体的不同写法,这才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对照上面的这幅作品,坛友们,你们能识读多少字?又有多少字不能识读?难道中国的汉字就这么丑吗?汉字美的结构哪里去了?
这幅作品除了章法、形式外,还给人有多少美感?
作品第一个字就出现了错误把【买】写成了【卖】,实在不应该。
作品出自宋代晁补之的《摸鱼儿·东皋寓居》
买陂塘、旋栽杨柳,依稀淮岸江浦。
东皋嘉雨新痕涨,沙觜鹭来鸥聚。
堪爱处最好是、一川夜月光流渚。无人独舞。
任翠幄张天,柔茵藉地,酒尽未能去。
青绫被,莫忆金闺故步。儒冠曾把身误。
弓刀千骑成何事,荒了邵平瓜圃。君试觑。
满青镜、星星鬓影今如许。功名浪语。
便似得班超,封侯万里,归计恐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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