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1031-1095),字存中,号梦溪丈人,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嘉佑八年(1063)进士,授扬州司理参军。宋神宗时参与熙宁变法,受王安石器重,历任太子中允、检正中书刑房、提举司天监、史馆检讨、三司使等职。沈括是我国宋代最伟大的科学家,他在天文、数学、物理、地理、医药、音乐和军事等学科中都有辉煌成就。其代表作《梦溪笔谈》,内容丰富,集前代科学成就之大成,在世界文化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被称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
沈括书法题唐阎立本十八学士于志宁书赞卷,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宋代在我国书法艺术史上是一个被称为法帖盛行的时代。文人学士往往以前代法帖为典范来摹仿,形成了各种流派,讲究法度在这一时代蔚然成风。
沈括的《书法之道》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有法,各自成一家。此语得其一偏。譬如西施、毛嫱,容貌虽不同,而皆为丽人;然手须是手,足须是足,此不可移者。作字亦然,虽形气不同,掠须是掠,磔须是磔,千变万化,此不可移也。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纵其精神筋骨犹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终不为完人。杨朱、墨翟,贤辩过人,而卒不入圣城。尽得师法,律度备全,犹是奴书,然须自此入;过此一路,乃涉妙境,无迹可窥,然后入神。【出自:《梦溪笔谈》】是一篇论述书法之道的短文。首先,沈括强调了书法应当具有标准。正如美女西施、毛嫱一样,尽管容貌各别,但手足不能乖戾,那种以为“不必有法,各自成一家”的说法是失之偏颇的。其次,又认为,墨守陈规而无创新的作品,纵然是“尽得师法,律度备全”,仍然不能算是书法佳品,最终不过是“奴书”而已。只有突破了陈规,才能进入书法的最高境界。从现代艺术创作理论来看,沈括论述的是继承与创新的一种辩证关系: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创新则是艺术发展的更高层次。
世上论书法的人大多认为不必有标准,各自成为一家。只是说到了其中的一个方面。如西施、毛嫱,容貌虽然不同,但都是美丽的人;然而她们的手必须是手,足必须是足,这是不可更改的。写字也是这样,虽然形体气质不同,但撇必须是撇,捺必须是捺,千变万化,这也不可更改。如果撇不成撇,捺不成捺,纵然它们的精神筋骨如同西施、毛嫱一样,但手足不正常,终究不是完人。杨朱、墨翟的智慧口才超过他人,而始终不能进入圣人行列。完全得到老师的方法,法度齐备,仍然是“奴书”,但必须从这里入手;过了这一路,就进入了更高境界,没有痕迹可以窥测,然后可以出神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