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新山村朱家墩村民,2020年初村委会干部到村里宣传要征用我村村北五十亩山地作为溧阳市金峰水泥厂用作传输带机器底座安装(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未见省政府征用土地的公告和公示),后来又改成说是以租代征的形式租用五十亩集体土地,我村村民一开始被他们以开会的形式进行说服,但我村村民考虑到村委会拿不出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件,而且他们也未进行环境评估及噪音污染对我村的影响,始终不同意村委会的违法操作,进入2021年他们又以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贴为借口,骗取部分村民信任,让他们在青苗补贴合约上鉴字,进入今年八月份,新山村村委会干部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带领挖掘机、拉十车对我村集体土地进行开挖(这次又说需要开挖一百五十亩),我村村民立即自发组织人员进行土地看守及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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