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上海市公安局已对“上海量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陈某某等人在溧阳有帮助“上海量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溧阳市公安局已对“陈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Zk$q~'+ 0Y#S2ty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更好地维护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尚未报案登记的“上海量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参与人,携带以下证据资料到溧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案登记。不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自身合法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f"%D<bb K29]B~0%E 一、报案群众需要提供的登记材料:
b?-Ep?G'\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m7jZOEu 2.投资合同、收据、借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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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3.投资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以现金方式及其他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W/U&w.$ 4.收取利息、本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
V.PbAN 5.宣传单等宣传材料。
o0Qy?14T- 6.其他与案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B@ZedXi 以上材料需要逐页签名,按捺手印。
*9}2Bmojv LGq}wxq 二、报案登记截止日期: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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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01 T_CYSS|fX 三、报案登记地点:溧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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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