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综合研判,并报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通告如下: :4/37R(~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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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学对象 ]h?p3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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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包括幼儿园、托幼机构(复学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AYB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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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学条件 nj6|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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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起,可以实行错时错峰复学,组织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 l#fwN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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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位于封控区、管控区。 nWFU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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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教职员工或者学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3Z6K5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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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学校复学和师生返校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条件、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通过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现场审核验收。 X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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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生返校条件 ^!rAT1(/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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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起,可以按照所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错时错峰返校。 }fh<L Cw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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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在封控区、管控区。 FgnP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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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0$=w8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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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能提供自2021年11月3日起的《健康监测记录表》。 bDj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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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需在集中隔离期满后,再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凭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l$u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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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事项 5F$~Z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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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学前,学校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各项复学准备工作。 'g:.&4x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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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学当天,学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有序组织学校复学和师生返校工作。 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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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学后,学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任课教师课务,并做好暂不能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和居家学习生活指导。暂不复学的学校,要继续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和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指导。 u{5+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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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学第一周,各校应全力配合卫健部门对10%的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核酸抽检。 %gEgp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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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待常州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幼儿园(含托幼机构)再行复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方可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时间由属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JVR,P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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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 ^NXxM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