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综合研判,并报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通告如下: ,Vc6Gwm
wr$("A(
一、复学对象 oH97=>
y%"{I7!A
全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包括幼儿园、托幼机构(复学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XP!S$Q]D
mE+*)gb:Rd
二、复学条件 C0T;![/4A
(KjoSN(
K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起,可以实行错时错峰复学,组织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 slC
x w$
} Y12
(一)不位于封控区、管控区。 n(1l}TJy
J!dm-L
(二)没有教职员工或者学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D+l AhEN
.s?L^Z^
(三)制定《学校复学和师生返校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条件、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通过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现场审核验收。 #NEE7'&S
ZgTW.<.%2
三、师生返校条件 {'7B6
- YEZ]:"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起,可以按照所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错时错峰返校。 /6)<}#
G/)O@Ugp
(一)不在封控区、管控区。 6AAz
BX`{73sw
(二)没有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03$mYS_?
R`NYEptJ
(三)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能提供自2021年11月3日起的《健康监测记录表》。 KLST\Ln:
B6MB48#0gs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需在集中隔离期满后,再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凭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T6\[iJI|
(nQ
^
四、其他相关事项 p$S*dr
NVkV7y X]
(一)复学前,学校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各项复学准备工作。 `KZm0d{H
5'OrHk;u
(二)复学当天,学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有序组织学校复学和师生返校工作。 wON!MhA;
/CrSu
(三)复学后,学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任课教师课务,并做好暂不能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和居家学习生活指导。暂不复学的学校,要继续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和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指导。 uy>q7C
p*XANGA
(四)复学第一周,各校应全力配合卫健部门对10%的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核酸抽检。 {&&z-^
?g_3 [Fk
(五)待常州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幼儿园(含托幼机构)再行复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方可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时间由属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W: z6Koc0
'TTLo|@"-
\j$&DCv
G<L;4nA)
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yuh *
s:n6rG
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S\CCrje
?qb}?&1
2021年11月9日 aC]
$k'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