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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榧语香榧于2021-10-23 21:38发表的 :这是不是又是昆帮的谋才?! (2021-10-23 21:38) glM4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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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72楼榧语香榧于2021-10-23 21:38发表的 : nN[QUg k3e?:t 9 这是不是又是昆帮的谋才?! 'd< 1;Ayw
UID:36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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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74楼夸父逐日于2021-10-23 22:57发表的 : ('7qJkV b )mU9 它们那伙的就只有这么个水平,水平低不是错,问题是就这么个水平还特喜好谈论法律问题,动不动还背后帮当事人出主意想办法,其实出的都是馊主意。 vpl>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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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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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79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4 19:44发表的 : !^:)zORYR 还有“宏大”吗? @d]a#ypU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4 19:56发表的 :和你在宏大同一时期发生的事,都是挂靠宏大。王全林本事比你大,在溧阳法院关系比你强,所以能搞到现在。 (2021-10-24 19:56) N^{"k,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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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1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4 20:03发表的 : =Qa*-* X~`<ik{q 三者皆得利,多学法 Z;n b nRz K|n$-WDG}
UID:35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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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4 20:13发表的 :你在宏大那个“老赖”帽子摘了吗? 王全林老哥在政府关系足,他“侄女丫头家阿公”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台大到最高院,10年前的法院关系强,比你能搞事。 QbF!V%+a's (2021-10-24 20:13) i|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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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4 19:56发表的 :和你在宏大同一时期发生的事,都是挂靠宏大。王全林本事比你大,在溧阳法院关系比你强,所以能搞到现在。 (2021-10-24 19:56) Q (P'4XCm
图片:/home/alidata/www/data/tmp/qfupload/4_133127_163507953666044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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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6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4 20:45发表的 : ]7qn&(] g7($lt> 卵气不通 ` u# ' p0 @,- tb^8jC Nm{\? ....... . ZuRH_pI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4 20:53发表的 :你比王全林强,你是公司挂靠,他是工程挂靠,所以你是老赖,王全林却一事没有,宏大更是一事没有,反正是老赖,不但输了官司不用付,还能从王全林处要一点好处!。。。。这就是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1-10-24 20:53) N?x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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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8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4 21:05发表的 : 1NHiW v 7a$K@iWU 为你的智商堪忧 D4@).% r 6.`9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4 21:10发表的 :你脑子没王全林聪明,他能逃避老赖,宏大也能得利,你却是老赖!!! (2021-10-24 21:10) _i3?;Fds
引用 引用第90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4 21:43发表的 : #Dz. 58A *'-[J 2 口气判断拟主题中的“甲方”,可惜吃瓜群众连甲乙丙方弄不清,而文中甲乙丙的权贵们更是玩弄掌心。 We`6# \Z X
引用 引用第90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4 21:43发表的 : ^Q#g-"b uPVO!`N3 口气判断拟主题中的“甲方”,可惜吃瓜群众连甲乙丙方弄不清,而文中甲乙丙的权贵们更是玩弄掌心。 X()yhe_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4 21:10发表的 :你脑子没王全林聪明,他能逃避老赖,宏大也能得利,你却是老赖!!! (2021-10-24 21:10) no,b_0@N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5 08:08发表的 : A=B ,B=C,所以A=C,这个小学就学过,甲、乙、丙原理和它一样,能上论坛的人,应该能看懂。我看这个案子有意思,应该不存在于中国法律中! (2021-10-25 08:08) bl- D{)X
引用 引用第94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5 08:14发表的 : h\4enu9[RL T%yGSk 法院的人也是血肉之躯 fW$1f5g"
引用 引用第94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5 08:14发表的 : <CWOx&hr $49;\pBZ l 法院的人也是血肉之躯 6M[OEI5
引用 引用楼主米粒之珠于2021-10-25 08:41发表的 : 《建筑法》是建筑行业的特殊法,建设方相当于经销商、施工方相当于加工方,该法规定施工方必须出具二个文件:《质量保修书》、《竣工验收证明书》,这二个文件是通过物权法作随房文件转给受买方的。也即这二个文件是卖买合同内 .. (2021-10-25 08:41) q&e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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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97楼天.山.来.客于2021-10-25 08:51发表的 : [pz1f!Wn Lt{&v^y 未竣工验收的转让标的物是否也是存在标的价格的争议?三方衔接上是不是存在矛盾?各方成本如何控制的?……各怀鬼胎吧? MpJ]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