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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88楼风吹往北于2021-10-18 23:12发表的 : =}$YZuzmU -$; h+9BO 可以的啊,请注意一下是互相侵害 c6;326aDq &J <k m /|)V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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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果粒橙于2021-10-19 09:40发表的 :就事论事,你搬人家以前的隐私干嘛? qHGwD20 ~ 楼主你难道是三代贫农,根正苗红? yU e7o4Zm 主要问题不认真回应,枉顾左右而言他,你这是心里有鬼啊! (2021-10-19 09:40) z vM=k-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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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风吹往北于2021-10-19 09:46发表的 :我把整个事情的过程帖子里写过了,也做过回复说明,旁边帖明显是枪手代言看的出来。我不说根正苗红,至少也是守法公民无违法犯罪前科。说到对方为人也都是有据可查,老赖更是法律允许的公开信息。试问这样的人请枪手代言可信度高吗,我相信司法机关会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回复! (2021-10-19 09:46)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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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126楼风吹往北于2021-10-19 09:46发表的 : / OX;3" +1 $4*wK@xu 我把整个事情的过程帖子里写过了,也做过回复说明,旁边帖明显是枪手代言看的出来。我不说根正苗红,至少也是守法公民无违法犯罪前科。说到对方为人也都是有据可查,老赖更是法律允许的公开信息。试问这样的人请枪手代言可信度高吗,我相信司法机关会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回复! <r8sZrY
引用 引用楼主果粒橙于2021-10-19 09:49发表的 :你的意思有前科的人就永远不是好人了喽? c9 &LKJ6 还是没有前科的人就永远是好人了呢? (2021-10-19 09:49) ; xz}]@]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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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夸父逐日于2021-10-19 09:52发表的 : 其实涉事双方都别再论坛辩战了,法律明确规定了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也有法庭上诉的路径。双方当事人应该相信法律,走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而不是在论坛辩战。 @WX]K0$; (2021-10-19 09:52) X6mY#T'fQ
引用 引用楼主风吹往北于2021-10-19 09:51发表的 :好坏是非对错我相信司法机关会做出评判,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021-10-19 09:51) M_V\mYC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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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夸父逐日于2021-10-19 10:03发表的 : 不管是哪一方上到论坛,总是喜欢瞒掉毛面只讲光面,以此来误导论坛大众带节奏,这样不好。 (2021-10-19 10:03) 6P;IK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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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qqwweerrtt于2021-10-19 10:21发表的 :这女的有精神病吗?她一个人先打男的? (2021-10-19 10:21) bU/5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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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范迪塞尔于2021-10-19 10:32发表的 :人家说的是你抓鸟的哦,怎么解释,有没有?再说没有任何冲突一个女人敢冲出来当着你们几个男的面打你一巴掌,她哪来的勇气,不太可信! (2021-10-19 10:32) 7(rNJPrU~=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tc-pVw:TV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War<a#0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cD ^`dn%$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O5rHN;\_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3~M3* (1)基于斗殴意图的反击行为,不能认定为防卫。 u& 4i=K'x8 (2)对不法侵害即时进行的反击行为,不能认定为互殴。 vJ +sdG (3)具有积极的加害意思的反击行为,应当认定为互殴。 c+BD37S (4)预先准备工具的反击行为,不能否定行为的防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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