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个人观点,这个目前有两种说法,一、“捕捞”是指以经济为目的,进行生产化作业行为,个人垂钓,属于休闲娱乐。
T^"-; 二、不论是个人垂钓还是生产化捕鱼,都属于“捕捞”。
X?2ub/Nr#Y 如果说都称为“捕捞”,那去年针对《渔业法》刚修订的《“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里明确所指出“娱乐性垂钓不再纳入执法范围”又怎么理解?既然法律上有“娱乐性垂钓”一说,那又是怎么给它定义的?
{LwV&u( 国家对于渔具是有相关规定和较为细节化标准的(可见图),若渔具不再禁用范围之内,个人认为理应属于娱乐性垂钓,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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