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江苏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徽和县盘景水泥厂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的民工,于2021年8月19日,在在建钢结构厂房高15米左右的皮带输送机平台上工作时,右手大拇指不幸遭遇钢材碰撞。当时只有针刺的感觉,然后慢慢肿胀起来。
'fl(N2t 因为工地上干活难免磕磕碰碰,当时也就没当什么大事,继续干活。直到8月28日,因为新冠疫苗的第一针与第二针之间的期限快到,而当地医院第二针疫苗缺货,所以29日回溧阳接种第二针,就顺便在医院拍了个X光片,才发现右手大拇指错位骨折。当时立即告知老板溧阳古渎人万田富(13906143849)与工地负责人,并把X光片传送给了他们。可是万老板却说要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案,然后让我自己花钱去治疗。
[)iN)$Mv 9月5日,我在工地现场报了110,他们到工地现场调解,老板不在现场,他委托工地负责人处理,可是负责人表示没钱送我去治疗,所以调解不了了之。后来我又求助12345市长热线,他们表示7个工作日内受理。然后9月10日,工地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正在调解中,并告诉我,如果调解不成,建议我通过劳动部门处理。
bZXlJa`'S 期间,我一直要求万老板及工地负责人承担医疗费用(我在几家医院咨询了一下,估计手术费1万多元,可万老板一直推脱,说什么报案时间超过24小时,保险公司就拒绝赔付,所以不肯承担医疗费用。
=SL^>HS.fo 因为建筑行业的潜规则,工人平时都是拿点生活费,工资一般是工程结束或年底才结清,导致一直到拖到9月14日,事故发生20多天了,我的大拇指还没有得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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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以上事件经过,如有捏造、夸大之处,本人(已实名注册)甘愿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zi_[V@Es/ 但是我有几个疑问一直不明白:
:3gFHBFDj 1. 作为用工方的老板,不管你有没有买保险,先行支付治疗费难道不是你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吗?
(k#t}B[ 2. 当我确认骨折后,已第一时间向你告知情况,你说,报案有效时间在事发后24小时以内。难道保险公司不到现场调查吗?难道你认为,作为一个农民工的我,知道你在哪家公司买的保·险吗?
%Y 2G 3. 通过百度得知,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报工伤鉴定,为什么你作为用工方现在还没去申报?
0/*X=5 4. 8月29日拍片确认骨折后,我要求支款(我有工资余额)治疗,你为什么直到9月8日才支给我3千元?要知道,我按医生估算,要求的是1万多元。
`r9^:TMN 5. 110现场协调你不到现场,开发区管委会协调你也不到现场。虽然你说全权委托工地负责人处理,可他没有经济权,怎么处理?
CwB] )QV? 6. 9月13日收到和县经开区回复电话及短信,其中说苏华公司已汇给我3千元治疗费。事实证明这3千元是从我的工资款总额里面扣除的。作为用工单位,是谁给了你们勇气,竟敢公然欺骗党和政府?
43F^J%G 7. 你们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20多天了,还没有得到治疗;更何况8月19日受伤后,我还每天坚持爬高爬低干了10天钢结构厂房安装,作为农民工的我,还有哪一点对不起用工单位及工程老板?你的所作所为不怕寒了所有农民工的心吗?你的所作所为不是在抹黑苏华建设集团的形象吗?你的所作所为不是完全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吗?
:P"9;$FY 众所周知,如果通过劳动部门处理这件事,程序、手续相当繁琐,时间也相当漫长,必将耗费双方大量的精力,所以我认为双方积极协商,尽快处理,才是最好的方法,而不是逃避已发生的客观事实、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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