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因为要交公粮,很多其他工作收入不想在地里花费时间的农户就把地给别人种,让别人代为上交公粮,很常见的事情。 1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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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现在不用交公粮,土地越来越值钱的情况下,两方人就开始打起来了,一切都是钱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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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就转分转让,转包,出租,只有转让情况下承包关系才转到接收方,不过达成条件相对苛刻。 0lLg u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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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仲裁认定土地归原承包人,那么当年你们爷爷之间行为应该被定性为是转包而不是转让了。 /WM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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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即使当年真的是“转让” 转让费用你们给了吗?代为上交的公粮最多算个租金,你总不好意思说是这点点公粮是转让费吧? <Gj]XA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