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麻将馆、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场所运营;暂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线下服务。 54;J8X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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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庙会等公众聚集性活动原则上暂停举办或取消。暂停举办线下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举行。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6?A!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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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5Z/GK2[HL
7.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特别是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常载客营运。 /M~!s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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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社区(村)管理 'TC/vnM
8.全面启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五方责任”,落实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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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格小区(村)出入管理,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规范人员管理,居家隔离(监测)人员应单独房间居住,隔离(监测)期间与其发生交叉接触的其他人员,一律参照居家隔离(监测)要求执行。在小区出入口、人员进出通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规范涉疫废弃物(垃圾)处置工作。 enNiI$H]`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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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医疗机构管理 iB0WEj[?
10.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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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5AS[\CB4
11.市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 \I-#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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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出入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查验。 v[@c*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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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民如有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KOC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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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vC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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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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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 <e]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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