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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02-08 19:55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别桥镇人民政府领导: RI<Yg# 我是别桥镇湖塘村委北小圩村55号村民,女,70岁,因本村村民马某某违法建筑并侵犯我家通行权一事,现特向政府投诉。 A+P
m "| 本村村民马某某约在20年前原为本人邻居,后因老房倒塌无法居住,于是放弃原宅基地后重新向村委、政府申请了新的宅基地,政府经审核后同意批建其可以自建两间砖混结构的楼房,后马某某建了一层后自己就居住在内至今,现户口为一人,而原老房则因倒塌化为废墟,就是拆迁也没有拆迁补助。 m0q`A5!) 2020年10月,因村内盛传本村紧邻飞机场有可能拆迁,马某某未经村委、政府审批,擅自在废墟上违法建房,此事严重违反了《溧阳市农村居民宅基地管理办法》(溧国土资【2014】233号)第八条: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W.7d{
@n 本来,对于马某某违法新建住宅,我并不想投诉,毕竟马某某为残疾人,属于限制民事能力之人,也从无与我发生过矛盾,但是实际上其残疾人的身份一直被人操纵利用,并故意在我家必经之路上堆放杂物、种植蔬菜,侵害了我家的通行权,我向村委反映后,村委让其清理杂物后,没想到其代言人(在此就不说姓名了)不服,竟然叫嚣:我的地盘我做主,别说种蔬菜,我今后还要种树,要这么宽的路哪里要出棺材吗?自2020年底种菜起,我向村委反映多次,至今却无法得到解决,导致我家门前道路至今无法铺设。 ag*Hs<gi 在此,鉴于以上事实,敬请别桥镇人民政府给予关注:我原邻居违法建筑并侵害我家的通行权,政府能不能主持公道? Toa#>Z*+Rb 0DP%44Cv 9 Aghj) V 投诉人:冯玉珍(15251965781) f1,$<Y|qU 2021年1月8日 _yX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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