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P"J(O<(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决策部署,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发出“八不准”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第五条规定“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ysV0Ed 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召开会议,明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增量;建立了专项整治月报、周报制度,以专报形式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现和处置情况;要求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镇(街道)、再到县级、市级的逐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的负责机制。溧阳市自然资源局为此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GNzkVy:u 各行政村书记作为党和政府的基层干部,无疑应当秉持党性、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带头坚决执行、维护、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但是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村书记、代理村委主任吕云杰却不这么认为!请细看他的一系列行为:
Ji_3*( 1、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滥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侵犯其他党员基本党员权利和村民基本经济权利。
|hjm^{!TpW 2020年初,政府部门耗用专项复耕资金约100万人民币,在镇东村复耕土地90余亩(位于镇东村委土山自然村北侧、鑫晨电子有限公司东侧、351省道南侧)。
~n$VCLa 2020年6月20日,在未经党内民主讨论、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的情况下,村委书记吕云杰擅自代表村委与镇东村委渚泗村村民吕东平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合同金额25万元), 将该复耕土地及相邻水面合计73.79亩出租给吕东平耕种。
l@a>"\><i* 在签订合同上双方又玩弄伎俩,进行利益输送:承租方从2020年6月20日合同签订日起就实际使用该土地承包,但在合同第一条款中租用时间却约定为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0日止。
CBAMAr 他吕云杰是不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还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视为破布废纸?
P {x`eD0 2、涉嫌违反国家“节约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农业土地法规,滥用职权损害村集体经济利益,侵犯其他党员基本党员权利,侵犯村民基本经济权利。
1MH[-=[Q 在镇东村委与承租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镇东村委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吕东平用于农业种植;吕东平一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该土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v36xX K( 但在2020年7月起承包方未申办任何合法手续就开始在该土地上修建砖质围墙,期间为息事宁人承包方竟将该地块内南部0.1亩耕地私自授让于镇东村委土山村村民刘照庚,将该地块内东部0.5亩土地私自授让于镇东村委渚泗村村村民吕建志。
0*MY4r|- 以上行为立刻产生了一系列危害与后果:在该承包区域内现有一条水泥道路连接镇东村土山自然村与341省道,该砖质围墙直接隔断了镇东村委土山村北侧自然空间,严重剥夺侵犯了土山村组村民的通行、运输、灌溉、出水、采光等基本农业生产权益和基本生活权益;形成封闭区域,改变了该地块的使用功能和土地性质,严重违反国家节约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国家土地政策法规;土地私相授受,严重损害了镇东村集体经济利益。
ugEh}3 这一切引起了镇东村委土山村组党员群众强烈不满!村民代表王土金代表土山村组村民,到溧阳市别桥镇城管所现场举报吕东平违法修建砖质围墙事实, 城管副队长回复:“ 知道了,回头我们协调你们村委进行处理。” 但等了几天后, 土山村组向镇东村村书记吕云杰了解、反映、督促处理此事,其一直回避、推诿、拖延。
K14e"w%6rs 2020年7月27日,吕云杰却突然“破天荒”地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王土金代表土山村组,向吕云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和要求,要求进行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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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K< 拆除吕东平所修建的违建砖墙。
M-3kF" 依法收回被吕东平私自授让的两处耕地。
Kv'2^B 对涉事耕地承包款的使用和分配,先进行党内民主讨论,再依法进行村民集体表决。
[];*9vxW 吕云杰当场拒绝讨论并暴跳如雷地说:“合同我已经签了,这个承包款跟你们老百姓无关!我现在把承包款放在台上,你们哪个敢来分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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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枉顾罔顾党纪国法与国家政策, 疯狂叫嚣:“政策法规关我什么事!围墙是我让吕东平修建的,有事我负责!就是这个书记不做,我也要让吕东平把围墙打起来!” 现场见证人有:马锁林(中.共.党.员),王泉民(中.共.党.员)、王锁斌(中.共.党.员,村民代表),刘生林(中.共.党.员)等。
5-M EOy( 这是何等的气焰嚣张! 这是何等的有恃无恐! 这是何等的目无法纪! 活脱脱一个土皇帝形象!
N/QTf1$ 在他吕云杰看来: 根本不用顾忌党纪国法和基本国策!根本不用顾及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根本不需要党内民主、党群关系、党政形象!村集体经济利益就是他的囊中之物,镇东行政村就是他吕云杰私人的,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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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QX3 3、涉嫌玩忽职守,继续公然蔑视“节约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国家农业土地法规。
.7Zb,r 2020年7月31日,王土金通过电话向别桥自然资源所史所长咨询相关政策法规,得到明确回复:“土地复耕本来就是对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所进行的一种动态补偿, 复耕土地上绝对不允许修建围墙。”
%e2,p&0G 于是在2020年8月13日,村民又通过溧阳论坛发帖《向别桥镇人民政府咨询:镇东村委土山村村民未经政府批准在承包地上修建围墙,这算不算违法建筑?》(帖子地址:
http://m.jsly001.com/wap/thread/view-thread/tid/3245985),希望引起相关职能部门关注而介入处理。
D.zEE-cGyb 不料在吕云杰书记的指挥下,镇东村委立刻在溧阳论坛对该帖进行回复:“围墙内水面原为矿塘,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后经镇东村委研究,决定让承包人在矿塘外侧做临时围墙。” 如此“掩耳盗铃”的回复,对于村书记吕云杰看来应当十分巧妙,充分体现了他的聪明才智!
Vv4w?K 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 吕云杰并没意识到:这一“愚弄众人之智”的表态,已经“不打自招”地向公众显露出他在签订涉事出租合同、指使承包方修建砖质围墙、侵占集体经济利益、侵犯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权利等活动中所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
*p}b_A}D 为避免因矿塘水深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定要修建砖质围墙吗?为避免因矿塘水深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定要修建砖质围墙对整个承包区域进行封闭圈地吗?根据出租合同承包土地仅用于耕种,修建砖质围墙是不是已经剥夺了其他村民通行、运输、灌溉、出水、采光等基本农业生产权益和基本生活权益?同意承包方在复耕土地上修建建筑设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是吕云杰你一个村委书记能滥用的职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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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0X 但因为有吕书记的撑腰、协作、指导,承包方的行动开始不断加快!到2020年11月承包方已明目张胆地在承包区域的复耕土地上违法修成一座两层建筑物(占地面积80平米左右,建筑面积约140平米)。
hA.?19<Z 承包方下一步目标是什么? 农家乐、休闲会所、垂钓中心,还是精品旅游庄园、大型生态旅游中心? 吕书记与承包方这一合作项目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们不知道,但吕云杰书记心里肯定知道!
UI}v{05] 试问: 这还是复耕土地吗?近期各级政府部门采取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农村土地违法增量的一系列行政措难道是“愚民儿戏”?吕书记你不是镇东村“双签字”负责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在吕书记眼里国家节约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农业土地法规又算“什么东西”?
xJtblZ1sr 4、违反工作纪律,行踪飘忽、不务正业、粗暴蛮横、独断专行。
_5(lp} s 吕云杰在担任镇东村书记前一直从事建筑行业,承包一些中小型建筑工程。2018年别桥镇人民政府进行别桥镇北环线南段道路改造工程(2019年底通车), 别桥镇政府至周家湾路段就由吕云杰实际负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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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 该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施工不规范、沥青厚度不足、基础不达标等质量问题。通车三月后,就出现路面多处开裂、下沉等现象。而在被镇政府罚款70万元人民币后,该项目顺利通过工程质量验收,结算到所有工程款项。
v/{LC4BF 在担任镇东村书记后,吕云杰对承接建筑工程更是乐在其中, 别桥镇一龙公园、西庄村美意田园等工程项目均由其承接施工。因为平时忙于“主业”,所以在村委上班基本是迟到、早退、难得一见,属于有目共睹的“神龙见尾不见首”!试问:如此“忙人”,他能有多少精力和时间去履行职责?能有多少精力和时间去周密细致的党群工作?能有多少精力和时间去践行为人民服务?
Bb2;zOGdA 因为时间“珍贵”,所以当吕书记出现在村委时,充分地体现出他“雷厉风行”高效工作作风的:不是大发雷霆,就是暴跳如雷;不是赤面红脸,就是咆哮叫嚣;不是简单粗暴,就是独断专行!包括党内重大问题和村委重大经济事项在内的一切事务,吕云杰皆是一个人说了算,从不经支部党员民主讨论、现场表决,更别说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了!从吕书记在涉事承包合同签订前后相关活动中的一系列表现,其工作作风之“彪悍”就可以窥见一斑!
>NWrT^rk 2020年7月,因土山村南侧水泥道理路面破损,吴土金(中.共.党.员)找到吕云杰要求进行修补。吕书记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不但对其他党员群众的合理要求不予理睬,反而恐吓吴土金:“ 我现在做书记的!如果不做书记,老子早就把你扔在村前河里了! ” 如此言行,不胜枚举!他还是一个共.产.党.员吗? 简直是混进基层组织的一个土匪恶霸!
*HFRG)[V 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国法, 众多深受吕书记违法乱纪侵害之苦的党员群众已经向党委(党组)和纪检委、监察委部门提出集体控告, 相关材料已被正式受理。
!63p?Q= 若无法纪,国将不国!所以我们坚信各级职能部门一定会对此作出及时、客观、公正、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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