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电滑板车撞死路人 被判三年 民警:这些车要注意了 'yPCZ`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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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成都新闻 h4C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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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四川省首例电动滑板车致人死亡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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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人当庭出具的证据显示,2019年6月11日7时48分许,被告陈某骑无牌号“希洛普”牌电动车在成都市青羊区光耀三路乐平五组43号门前路段处,与行人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头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019年6月13日死亡。 r]A"Og_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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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焦点在于被告说骑行的车辆为无牌号电动滑板车,不具备上路行驶资格。经四川华西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其不属于机动车范围,属于电动滑行工具。 )uQ-Y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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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公诉人与被告辩护律师进行了多轮质证环节,法官当庭作出了宣判。首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日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其次,本案中被公安机关扣押的“希洛普”牌电动滑板车一辆予以没收。 ]2Sfk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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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交警介绍,目前不少消费者为了图方便、抢速度,出行时使用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代步。也有一些人为了追求新奇和时尚,选择电动滑板车上下班,违法在道路上穿梭,形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动滑板车与平衡车均不具备上路行驶资格,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者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3iE-6ud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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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案,也给打算骑行电动滑板车上路的市民提了一个醒,切勿驾驶非法行驶工具上道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意外驾驶者将付出惨重代价。同时,交警也将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上路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