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河东区检察院指控,2020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徐某海因夫妻感情不和欲毒死其妻子朱某,在网络上先后分别购买特级植物毒、液体哌甲酯未实行。同年3月24日,被告人徐某海再次购买左苯苄毒素实行犯罪,于同年3月29日取包裹时被查获。经鉴定,查获的白色粉末中检出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咖啡因、扑尔敏成分。2020年3月3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同年4月30日被逮捕。案发后,其妻子朱某及子女请求对徐某海从宽处理。 qK2j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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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海辩护人认为,徐某海前两次行为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第三次行为属于犯罪预备;三次购买的药物不是毒药,无法对人的生命产生实际侵害;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徐某海的父母年高患病,孩子学费及家庭开支需他赚钱维持,请求对徐某海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6X?:mn'%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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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海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徐某海为杀人而购买毒药,属犯罪预备,又因其所购毒药是假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认罪认罚,其亲属请求对其从宽处理,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