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活体不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懂点法。 NWq>Z!x`
第二。是你第二天上我门主动要求和解。你主动删除帖子,让我们协商解决。我当场拒绝了。因为你发帖对我恶意中伤。我没准备轻松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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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说我造谣你。不用光打字说。好好举证去起诉。你第二天来我店里要求协商解决,我也很直接给你看了我微信之类,也很明白告诉你,我没兴趣去发什么朋友圈。别搞得你觉得我朋友肯定站在我这边。至于当天在场的其他当事人怎么去评价,就像四楼观众的想法。那是别人的事。 k{q4Zz[
第四。你跟那个小姑娘到底是赠送还是寄养。是你们的事。我只知道联系我购买的是那个小姑娘,帮她付账的是你。在购买时已明确提前告知她,这一只耳朵上有皮肤病。不介意再买。她当面同意过。民警也亲眼能证实。我已经联系过她。已经跟她确认好。去法院的时候她会回来。 <i(<|/$
第五。我已经拒绝工商管理局的协调。起诉书已经递交法院。通知单啦会邮寄给你。到时候我才会朋友圈之类的公布。放心我之前不会恶意中伤你。 o|?bv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