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8日,在上黄变电局转弯处处,发生一起小型的电瓶车事故,作为事故当事人,今天想来说道说道这场让我顿悟的“人生启蒙课”。 WQD:~*C:
那天,是一个大雨天, 我兼职午休准备回家,在大转弯处,由于雨天视线和速度问题,我弯转大了,几乎开到了对面车道上,就在我想立马转回自己车道上的时候,和对面疾行而来的电瓶车发生了对撞事故的内容,不想过多叙述,重归不免是相互埋怨,相互指责,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们双方在第一时间报了警,交警来到现场,按照法定程序拍照雾化酒精检测,双方也在第一时间去当地医院拍了片,医生当时拍出来的片子是双方骨头都没有问题。当天大家也没有去解决这场纠纷,回家休养。三天以后双方来到埭头派出所去解决问题。交警判断是我方变道错误承担主要责任,我们也并没有推卸责任,双方表示同意和解,在和解书上签了字画了押,我们家也赔偿了对方的医药费和修车费(当时对方的医药费是300+,我们家赔偿了800,另加上修车费700多。)看到这里,大家都以为金解决了这个事情,对不对?当时我们也是这么以为的,殊不知这件事才刚刚开始。 hH%fWB2(
就在双方签字和解的当天下午,对方打电话来要求我们家再一次带他去医院检查,表示自己的腿不能动,按照道理大家已经签字赔偿了,我们并没有义务和责任再次带他去检查了,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我母亲再一次请假带对方去燕山医院做了包括核磁共振等一系检查,共计费用1400多,结果却显示对方有轻微骨裂。说真的,我不想以最大的恶意去揣度人心,但是这个结果已经离事故发生过去的三天半,我不能不去猜想这个伤到底是事故造成的,还是这三天之内造成的。不然的话,你为何会去签下这份和解书的当天下午临时变卦? fy|I3
好的,且先不论这个伤到底是何时造成的,我们家表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医生说让他在家休养一个月,我母亲也说愿意适当赔偿对方误工费,初步商定是3000元。我们自认为这件事上我们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可是这件事情还没有结束。7月23日上午,对方再次打电话过来,说要求我们赔偿他们三个月的误工费。我当时听到这番言论,我第一反应不是愤怒,也不是悲伤,而是感到可笑和悲哀,从小到大,我所接受的教育是真善美,而那些人性的恶,我只能从书本和新闻中看到些许,我从来没想过这些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之中。 m@w469&<(q
但是日子还是要过,事情还是要解决,我的父母只好又去解决这个问题,双方坐下来恰他再一次达成协议,先让对方养病一个月,一个月以后再来商量后续问题,这时候我也在想也罢,还是让别人先把伤养好了。 3/]FT#l]i
是事情真的解决了吗?就在再次达成协议的第二天,对方再次致电说他们去镇医院再次检查,医生说他的腿有多处骨折。这次我真的不知道以什么心情来对待这通电话了。上黄医院的片子拍出来是没有事情,溧阳燕山医院拍出来的是有轻微骨裂,且全方位检查,可为什么镇医院的结果会是多处骨折?这番说辞是多么可笑。 y"U)&1 c%
其实现在我并不在意你们的言论,我在意的只是我的父母为我奔波和苦恼,我并不在意你们所谓家里有人的威胁,走司法程序,我也坦坦荡荡,无畏无惧。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们两家也都是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有父母有儿女。也并不是凭你一面之词一种诠释就可以决定是非对错。 CY[3%7fv
但是人生在世,请多一点善良! mh SknyqT
(所有医疗检查都已留有证据,通话都已录音,请给自己留一些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