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发表于: 2020-05-10 21:33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我叫吴俊华,是溧阳市溧城镇共联村36号居民,身份证号码为:32042319460829203X。 r S@/@jKZE 1992年前,我在夏桥共联村36号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建,一套为父母的遗产,这套父母所留的遗产为我和我哥吴殿华继承,共有平房四间,1992年所领的《集体土地证》上使用面积为98.6平方米,老建筑面积84平方米(现已灭失),原来这四间房子一直租给一个姓钱的宜兴人杀猪用,租金为50元/间,共200元/月。 Z`TfS+O6 大约1992年左右,我的舅子魏阿兴(我老婆魏玉珍为老三、魏阿兴为老四)因在竹箦建安站工作时与当时的某书记不合,没法工作,就到我这儿找姐姐谈心,说他想离开竹箦工作,虽然他在竹箦有11间房子,但是离城太远,想请我找我村的大队书记批一点地做点房子在城边上住,结果大队书记回绝了他,说他是外村人,不符合建房条件。而当时我有三个儿子已长大,其中一个儿子已结婚,正想把那套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改建一下,由于手里缺钱欲向亲戚家借点钱,魏阿兴听说后当时表态说,他来帮我改建,不过,他提出一个条件,改建好的房子不要租给杀猪的人,要租给他住,他改建的钱来抵房租,后来房子改建好后,我三儿子住在里面三年,三年后,他在南京工作不顺利又回到溧阳,要求我把房子按当时的约定给他住,我二话没说,就让他住在里面。 cAR
`{%b 但是,没想到,2001年4月12日,他私下打通溧阳市房产处的某些腐败官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我和我哥哥的名义冒领我和我哥房产证并私下保管,可怕的是,我哥哥自1948年随着国民党败退去了台湾,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没想到竟然在房产处的档案里有他的签名,这些腐败官员也真敢做,如果说没有涉嫌行贿受贿就能办到,我不相信!请问全市市民:你们相信吗? :Xw|v2z%3 2010年6月22日,我父母遗留下来这套翻建房被溧城镇所聘请的溧阳市元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迁,在明知我房产证是我和哥哥的情况下,却故意为了租房者竟然房东向发了一张《告知书》,说据魏阿兴反映,他为此房实际产权人,问我是不是事实?这不就好比一个地皮流氓对政府说元通公司老板的老婆是他的老婆,让政府在明知元通公司老板和他老婆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还故意发函问元通公司的老板是不是事实一样,这难道不是滑天下大稽、荒唐透顶吗?这不是锄头、钉耙倒着装吗?请问全市市民:一个溧阳市元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什么时候成了法院了,竟然代替法院使用审判职权了? -2.7Z`*( 2010年6月23日,溧城镇共联居民委员会帮魏阿兴出《证明》,说1993年魏阿兴用67000元购买了我和我哥的房产,现产权权属为魏阿兴所有。我真是没想到一个居委会什么时候竟然也摇身一变成了溧阳市房产部门,帮政府管辖市民的房产权属问题了?为此我向上级反映,溧阳市共联居民委员会在2017年5月18日不得不承认:我社区于2010年6月23日出具证明所涉及的67000元是根据部分村民出具的证明而出具的,我社区当时没有参与。在此,请问全市市民:共联居委会没有参与,那红彤彤的大印难道是半夜鬼神来帮着盖上的?古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里面如果没有权钱交易,鬼能盖章?我不相信,全市人民相信吗? jKUEs75] 请全市人民再来看看魏阿兴所提供的《关于夏桥村36号魏阿兴住宅楼建房的证明》(法院标识证据一)及《四号证据 夏桥村知情村民的证明》(法院标识证据二),这两份证明共涉及村民39名,但是,竟然没有想到这39名村民在这两份证据上的签名,无论横竖、方向、笔画、粗细、位置一致,连错别字涂改的位置也是一样。在此请问全市市民:39人签名在两份证据上能做到比军队的队列还整齐划一,我做不到,你们能做到吗? |\(uO|)ju 魏阿兴在法庭上说购买我和我哥的房子是花了67000元,其中50000元为现金、一辆野狼摩托车作价17000元给了我二儿子,但是却拿不出购房协议、收款收据。可笑的是,当年这辆摩托车是魏阿兴给儿子魏某的所买,当年买一辆新的野狼摩托车才16300元,由于魏某驾驶这辆车出了事故,魏阿兴为了防止儿子继续驾驶,就把这出了事故、大梁已坏、壳子已破的摩托车车推到我二儿子家里,对我二儿子说,这辆摩托车为了不再给他儿子骑,看我喜欢就作价给我二儿子,也算抵我二儿子的工钱(涉事这套房子的水电、铝合金工程均为我二儿子所做),我二儿子同意,后来到附近巷弄的某摩托车修理店花了5000元才修好。没想到,魏阿兴竟然在法庭上对天发誓说是作价17000元给了我二儿子,更没想到,法院的法官竟然予以采信。在此,请问全市人民:一台市场价新的才16300元的野狼摩托车,出了事故成了二手车,让外甥修了5000元、抵了建房的水电铝合金工钱,再后还要以17000元的价格买给外甥,如果情况属实,这魏阿兴不是成了世上最坑外甥的舅舅吗?我的二儿子不是成了世上最无智商的人吗?全市人民你们相信吗? a`wjZ"}'[ 要知道,就算当年1992年时房租不涨的时候,我和我哥的房租每年收入还有2400元/年,而且我买猪肉的时候还能优惠价钱;魏阿兴用建房款抵我的房租,按照房租的涨幅,房租早就已经抵清,只不过我看他是我舅子的份上,再加上我老婆一直护着他,知道他自建房后生意一落千丈,甚至有次连做7月半时“请祖宗”的钱都要问我老婆要,至于平常他问我老婆偷偷要1000、2000的钱过日子,我也睁一眼闭一眼,所以后来一直没好意思问他算房租。 3kxo1eb
但是,万万没想到,我老婆真是可怜了一只白眼狼,先是与腐败官员勾结偷偷地冒领了我和我哥的房产证,后见利忘义,见到我和我哥的房子被拆迁时能产生大的利润,岂不白来财儿子当兵,岂会不把我和我哥房子拆迁产生出来的利润拿出来一部分去行贿送礼?而且,我舅子本身就是最擅长拉腐败官员下水,然后逼腐败官员按他的意思办理,否则他就告发他们腐败的行为相威胁。 QE]
'Dc% 在此,请全市人民仔细看看:在我舅子魏阿兴冒领房产证、村委开上不了大堂的证据、元通公司反着做事、他本人提供假证据等等这么明显不利的情况下,溧阳市人民法院竟然还堂而皇之判决魏阿兴胜诉,这是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吗?反正我不相信,全市人民会相信吗? Ts!'>_<Je 以上所有证据将会以连载方式详解,请全市人民给予关注和围观,在此磕谢! ')xOL=w L;V8c 喊冤人:吴俊华 I%d=c
0>% 2020年5月10日 Q<sqlh!h J2O,wb)U e-dkvPr a_N7X
]B/>=t"E
_H$Lu4b)N u^MKqI hBU)gP75 GvVkb==" H-_gd.VD !Fl'?Kz V.Hv6 12`u[O}\}- >axeUd+@i 7|}4UXr7y cSt)Na~C e!VtDJDS <+QdBp'd; GDLw_usV xvl$,\iqE joY7V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