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我父亲的房子出租给他人,签订了1年合同,当时我办的手续,出租人写了我的名字,一直租用着,但后面没有再续签书面合同,租金微信付给我,去年开始拖欠租金,我不是一个太计较的人,感觉大家都不容易,一次次同意她晚点交的请求,但一拖拖到现在,眼看着这几天就要到期了,又开始催她,但已经联系不上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一共欠了近2万的租金。 1RHH<c%2n
现在想问问专业人士: @|A&\a-"J
1、我父亲的房子,租赁合同我的名字,法律上支持吗?我大意了,当时没有想到别人会拖欠租金,加上父亲年纪大了,不在现场,我就代办了。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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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年签了一次1年期的合同,之后没有再签书面合同,但租赁关系一直存在,法律上这算事实合同吗? \ jdO,-(
3、如果要追回租金,报案还是起诉有效?起诉的话不找律师可以吗?起诉费用大概多少?2万左右的租金。 4tNgK[6M
谢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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