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溧阳男子朱某不想上班,便谎称自己曾与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过,还伪造了凭证,为此企业紧急停产,47名员工被隔离。3月5日,溧阳市法院通过网上直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朱某犯编造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font="]溧阳市法院网上直播开庭审理截屏图
溧阳埭头某公司经申请,获批准于2月13日正式复工。2月12日,该公司员工朱某接到通知后,从家中赶到公司宿舍居住,准备复工。
2月13日13时左右,因为不想上班,朱某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谎称,他在2月8日上午去过别桥一超市购物,与通告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朱某谎称“其本人和其姐夫戴某于2月8日上午8点半至9点左右在该超市购物,且其姐夫戴某已被隔离”,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发送给企业防疫工作人员,后逐级上报。
根据当地防疫指挥部门指令,企业立即组织了厂区和全员消毒,排查出与朱某直接接触员工47名,并全部隔离。2月16日,朱某为证实自己确曾去过该超市,向其姐夫戴某索要了2020年1月24日16时20分在该超市购物的支付宝消费截图,通过手机软件伪造成2020年2月8日8点41分在该超市内购物的支付宝消费截图,以此作为去过该超市的凭证提交给企业防疫工作人员。
不过,警方在对朱某的轨迹核查时发现了疑点,并通过警务大数据成功还原了他的行为轨迹。在证据面前,朱某承认自己撒了谎。
朱某的行为造成其所属的企业停产数天,47名员工被隔离。
3月5日上午,溧阳市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直播了该起案件,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