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离武汉,造成病毒传播的,最高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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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U+ y/VmjsN} 环球时报
,,wx197XeD Xtnmh)'K~# 9小时前·环球时报官方账号
@7 HBXP n7.lF rWKLxK4oU L>GYj6D9 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截至1月23日凌晨1时,全国确诊新型肺炎554例,死亡17例。
VZ@@j[F( IVODR 另外官方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连续出了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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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fD Bin&:%|9? 首先,22日晚间,武汉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全市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k?_Of x+`3G. 其次,1月23日凌晨2点左右,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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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那么,从现在起,如果恶意逃离武汉,造成病毒传播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将有法可依。
|sM#g1D@ [N+ruc?)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S6 <v0`Z vJ} 其中条件之一的第(四)项为“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vz5RS 如此严格的管控措施,历史罕见,作为武汉市民应该无条件的遵守官方的管控措施,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以及莫要恶意逃离武汉,以避免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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