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公布首批115个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名单,我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试点周期3年,试点目的是为顺应近年来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诉求日趋多样等方面对于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的迫切需要,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制、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
试点期间,我省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的有效措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多方联动协同发力,全面推进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促进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智慧。
近年来,我市在党建统领上,实施溧阳“1号公路”全域党建工程及党员志愿服务驿站示范带建设;在自治发展上,村级资金进出实行“村银对接”留痕+“村务卡”管理;在法治护航上,设立流动仲裁厅,探索村理事会成员参与调解仲裁工作;在平安创建上,实行网格事件采集上报、核实立案、指挥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考核评价“六步闭环”网格化管理;在文化润村上,深入培育百姓议事堂、如意小食堂、文化小礼堂、幼童小学堂、道德讲堂、心愿树爱心工作站“五堂一站”品牌建设。来源:溧阳时报